三、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
── 加強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的宏觀管理與協調。深化對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努力貫徹落實“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指導方針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對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強氣候變化領域科技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政策引導,健全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機制,完善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在各地區和各部門的整體布局,進一步強化對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強氣候變化科技資源的整合,鼓勵和支持氣候變化科技領域的創新,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應對和解決氣候變化方面的基礎和支撐作用。
── 推進中國氣候變化重點領域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工作。加強氣候變化的科學事實與不確定性、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的影響、應對氣候變化的經濟社會成本效益分析和應對氣候變化的技術選擇與效果評價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加強中國氣候觀測系統建設,開發全球氣候變化監測技術、溫室氣體減排技術和氣候變化適應技術等,提高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和履行國際公約的能力。重點研究開發大尺度氣候變化準確監測技術、提高能效和清潔能源技術、主要行業二氧化碳、甲烷等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與處置利用技術、生物固碳技術及固碳工程技術等。
── 加強氣候變化科技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氣候變化科技領域的人才培養,建立人才激勵與競爭的有效機制,創造有利于人才脫穎而出的學術環境和氛圍,特別重視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能夠引領學科發展的學術帶頭人和尖子人才,鼓勵青年人才脫穎而出。加強氣候變化的學科建設,加大人才隊伍的建設和整合力度,在氣候變化領域科研機構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充分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提高中國科學家的研究水平和中國主要研究機構的自主創新能力,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氣候變化科技管理隊伍和研發隊伍,并鼓勵和推薦中國科學家參與氣候變化領域國際科研計劃和在相關國際研究機構中擔任職務。
── 加大對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的資金投入。加大政府對氣候變化相關科技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建立相對穩定的政府資金渠道,確保資金落實到位、使用高效,發揮政府作為投入主渠道的作用。多渠道籌措資金,吸引社會各界資金投入氣候變化的科技研發工作,將科技風險投資引入氣候變化領域。充分發揮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作用,引導中國企業加大對氣候變化領域技術研發的投入。積極利用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等雙邊和多邊基金,支持中國開展氣候變化領域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
四、氣候變化公眾意識
── 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各級政府要把提高公眾意識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決策者的氣候變化意識,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較高全球氣候變化意識的干部隊伍;利用社會各界力量,宣傳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各項方針政策,提高公眾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
── 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利用圖書、報刊、音像等大眾傳播媒介,對社會各階層公眾進行氣候變化方面的宣傳活動,鼓勵和倡導可持續的生活方式,倡導節約用電、用水,增長垃圾循環利用和垃圾分類的自覺意識等;在基礎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中納入氣候變化普及與教育的內容,使氣候變化教育成為素質教育的一部分;舉辦各種專題培訓班,就有關氣候變化的各種問題,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開展專題培訓活動,組織有關氣候變化的科普學術研討會;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進一步充實現有氣候變化信息網站的內容及功能,使其真正成為獲取信息、交流溝通的一個快速而有效的平臺。
── 鼓勵公眾參與。建立公眾和企業界參與的激勵機制,發揮企業參與和公眾監督的作用。完善氣候變化信息發布的渠道和制度,拓寬公眾參與和監督渠道,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增加有關氣候變化決策的透明度,促進氣候變化領域管理的科學化和民主化。積極發揮民間社會團體和非政府組織的作用,促進廣大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減緩全球氣候變化的行動。
──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強國際合作,促進氣候變化公眾意識方面的合作與交流,積極借鑒國際上好的做法,完善國內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與世界各國關于全球氣候變化的出版物、影視和音像作品的交流和交換,建立資料信息庫,為國內有關單位、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等查詢、了解氣候變化相關信息提供服務。
五、機構和體制建設
── 加強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工作的領導。應對氣候變化涉及經濟社會、內政外交,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溫家寶總理擔任組長,曾培炎副總理、唐家璇國務委員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將研究確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方針和對策,協調解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辦事機構設在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應對氣候變化的合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組織領導,抓緊制定本地區應對氣候變化的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 建立地方應對氣候變化的管理體系。建立地方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機構,貫徹落實《國家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協調本地區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協調本地區各方面的行動。建立地方氣候變化專家隊伍,根據各地區在地理環境、氣候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政策措施。同時加強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協調,促進相關政策措施的順利實施。
── 有效利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根據《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中國政府對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收取一定比例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額”,用于建立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并通過基金管理中心支持氣候變化領域的相關活動。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的建立,對于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工作,提高適應與減緩氣候變化的能力,保障《國家方案》的有效實施,緩解氣候變化領域的資金需求壓力,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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