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9日電 2006年是自1998年以來中國災害損失最嚴重的一年。記者從財政部獲悉,2006年中央財政共計安排救災支出111.98億元,在預防災害發生、減輕災害影響,幫助受災群眾恢復生產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
為了做好救災資金預算安排和執行工作,中央財政有關司局災前主動了解災情預測預報,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資金預算、預撥和救災物資采購工作。如2006年適當調整災民生活救助標準,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年初預算比2005年年初預算增加了一倍。
在災害發生過程中,中央財政有關司局隨時收集災情信息,及時安排救災應急資金。災后主動研究恢復重建問題,根據情況及時追加救災資金預算,并監督資金落實。如2006年追加地方特大自然災害災后重建補助費2億多元,用于災民倒損房屋重建。
此外,中央部門預算中還專門安排了部分事業經費,用于民政部、農業部等有關災害管理部門和機構救災工作支出,為災害預警、決策指揮、組織調度等各方面災害應急體系建設,以及動物防疫、病蟲害防治等工作提供了資金保障。
中央財政還從扶貧資金中安排4500萬元,用于災區群眾災后恢復生產,并及時撥付“送溫暖、獻愛心”捐款近5000萬元。(記者韓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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