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8月30日,中紀委、監察部、國資委、安監總局聯合發出《關于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逾期不如實登記、撤資或隱瞞真相等,一經查出一律就地免職并嚴肅處理。
2005年9月20日,郝鵬俊向蒲縣紀委出示他與堂弟郝神鎖、妻弟于小紅當天簽訂的退股協議,協議稱他將35.7萬元的出資從成南嶺煤礦撤出。
在當年向紀委遞交的情況說明里,郝鵬俊說:“國家工作人員不準經商辦企業……但自己對此認識不深、重視不夠,以為靠自己的能力掙點錢沒什么。”
退股后仍掌控煤礦?
涉嫌“頂風作案”,成南嶺煤礦被調查,郝鵬俊夫婦被查出仍是實際控制人
退股前,郝鵬俊已先失去了煤炭局長的位置。
2005年5 月20日,蒲縣克城鎮發生一起20人死亡的煤礦事故,郝鵬俊被免職。2006年他被安排做黨總支書記。煤炭局內部人士稱,黨總支書記是虛名。
郝鵬俊事發,是在臨汾市襄汾潰壩事故后。潰壩發生于2008年9月8日,之后臨汾全市煤礦被要求停工整頓。
當年9月17日,蒲縣紀委書記樊奮強帶隊突擊檢查成南嶺煤礦,現場發現大量存煤。
據了解,成南嶺煤礦礦長馮記明是樊奮強連襟。6月12日,蒲縣現任煤炭局長竇建林說,當天樊奮強是帶紀委和公安去檢查,并未通知煤炭局。
6月12日,蒲縣紀委常委郭某說,成南嶺煤礦被查到涉嫌違規生產后,郝鵬俊的妻弟于小紅,供出郝鵬俊夫婦是煤礦實際控制人,由此引出“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
2008年10月17日,郝鵬俊被雙規,次日于香婷、于小紅、郝鵬俊的兒子郝麗陽(蒲縣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被從北京押回。
2009年1月郝鵬俊被刑拘,2月被煤管局取保候審。隨后,臨汾市紀委介入,將郝繼續雙規,并成立了聯合調查組。6月中旬,郝鵬俊被批捕。郝麗陽在被雙規8個月后釋放。
一審法院后來認定,郝鵬俊與妻子于香婷依然是成南嶺煤礦實際控制人。
去年9月,蒲縣紀委曾出具一份“情況說明”,稱由于2005年申報退股的官員集中,時間緊,紀委沒對任何人的實際情況調查核實,便向臨汾市紀委上報。現調查得知,郝鵬俊提供的退股材料是虛假材料。
一審時,蒲縣檢察院出示于小紅口供稱,煤礦實際上是郝鵬俊夫婦說了算,自己每月領5000元工資。不過法庭上于小紅翻供,稱此前被誘供。
在法庭上,成南嶺煤礦曾經的礦長閆鴻博、西開府村支書喬銀喜、副村長聞小平等多人證明稱郝鵬俊是煤礦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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