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審計署公布了對湖北省、重慶市本級和兩省市所屬10個移民區縣2004、2005兩年度的三峽庫區移民資金進行的審計結果。審計總體結果表明,三峽庫區移民資金管理較為規范,使用情況總體較好,但同時審計也發現了違規使用資金2.89億元。(本報1月26日)
在中央三令五申嚴禁違規使用三峽庫區移民資金的情況下,經審計署審計,湖北省、重慶市本級和兩省市所屬10個移民區縣2004、2005兩年度的三峽庫區移民資金仍然被挪用2.89億元,令人深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規則”仍在盛行,仍是一些管理者屢試不爽的一大“法寶”。
盡管經過審計署審計,發現了違規使用移民資金等問題,并且引起國務院三峽辦的高度重視,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兩省市認真整改,至2006年12月底,兩省市通過收回、歸墊被擠占挪用的資金和補辦相應手續等方式,已整改違規問題金額2.42億元,整改率達83.7%,但是即使違規資金整改率達到了100%,也是一個“亡羊補牢”式的舉措———沒有違規使用在前,又何來“馬后炮”式的整改?假如移民資金使用合法有序,監管到位,又何來日后興師動眾式的整改?
三峽移民是一項舉世矚目的工程,上至中央,下至普通百姓都深切關注。其中關注的不僅僅是三峽工程能否如期完成的問題,更關注的是如何保障三峽移民的生活問題。中央下撥的移民資金,就是對三峽移民工程順利進行的最為有效的制度保障,況且移民資金是按照人頭核定的資金。假如被挪用、被擠占,顯然是克扣移民人頭費的問題,是直接侵犯移民的利益。
不可否認,對當地一些政府部門來說,資金短缺始終是一個大問題,發展經濟、項目建設、改善辦公環境、行政開支等均需要大筆資金,但是需要資金的理由再充分,哪怕有十萬個理由,也不能去打移民資金的主意。打移民資金的主意,就是在挖三峽工程的“墻腳”,就是在削弱三峽的功績,就是在侵占移民的利益。
所以,筆者以為,雖然審計署經過審計,查出了問題,堵塞了漏洞,有關部門已經追回83.7%的被違規使用的資金,但是3年來2.89億元資金被挪用,已經造成移民資金使用率不高、沒有發揮移民資金效益的結果,對于那些敢于頂著政策違規動用移民資金的行為,我們不能就此僅僅整改了之,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必須予以嚴肅處理。假如我們不能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在未來國家的眾多專項資金運用中,這種被擠占、被挪用的違規現象還會層出不窮。(易京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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