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5年底,中國行政事業單位已近130萬家,國有資產6萬多億元。12月21日,中國財政部召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從今年12月開始對全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查,清查工作預計將于明年7月基本結束。
人民日報援引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電視電話會上介紹說,此次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基準日為2006年12月31日,清查范圍包括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據統計,截至2005年底,中國行政事業單位已近130萬家,國有資產6萬多億元。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資產清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的“家底”,為編制部門預算和建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進一步促進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同時,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資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該負責人指出,與以往相比,此次資產清查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目標明確。清查對象主要是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行政單位附屬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清查范圍,而由事業單位根據規定上報相關數據。
二是重點突出。資產清查工作重點是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對外投資以及國有資產收益等情況進行清查。
三是中介核查。為確保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各級財政部門將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單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核查。
四是限額審批。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將根據資產核實有關規定,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確定的權限范圍內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許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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