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改私”僅需25.6萬元,暗中的“陪嫁”卻高達70余萬元,當事人白得一家工廠不算,還凈賺近45萬元!聽起來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但這卻是江蘇省泰興市檢察院不久前公訴的一起真實案例。
僅用25.6萬元就讓企業“公改私”
泰興市紡織器材三廠是一家創建于上世紀70年代的集體企業,現年63歲的蔣萬東曾長期擔任該廠廠長。1993年,蔣萬東讓會計蔣某設立賬外賬,專門用于接受廠里以現金方式回籠的貨款,并要求蔣某嚴格保密,絕對不能讓工廠其他負責人和職工知道。此后短短數年間,在蔣萬東的苦心經營下,“小金庫”庫存資金高達150多萬元。
1998年初,主管部門準備將紡織器材三廠改制為私營企業。蔣萬東得知消息后積極活動,成了該廠的指定購買者。在工廠進行清產核資時,蔣萬東對藏有巨額資金的賬戶隱匿不報,并設法虛增企業債務18萬多元,致使該廠的資產核算總額嚴重失實,僅為25.6萬元。同年8月,蔣萬東在尚未交付購廠款的情況下,迅速到工商部門辦理了產權變更手續,成了名副其實的“老板”。
雖然工廠如愿以償地姓了“蔣”,但蔣萬東卻如同坐在了火山口上。工廠改制后的數年間,工人們對企業以明顯低于實際資產的價格出售十分不滿,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2005年12月,工人們的舉報引起了執法部門的關注,在企業改制中玩“空手道”的蔣萬東隨之落入了法網。
“小金庫”已成為改制企業資產流失的“黑洞”
負責這起職務侵占案審查起訴工作的檢察官指出,“小金庫”已成為改制企業資產流失的“黑洞”。究其原因,一些改制企業的主管部門或資產監督部門對“小金庫”監控不力,加之企業清產核資不到位甚至走過場,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為此,檢察官建議從三個方面堵住“黑洞”。首先,嚴格限制管理層收購,明確手續及程序,使國有、集體資產的轉移走向產權市場,通過競爭程序使企業的隱性財產變為明確的財產。其次,對改制企業應加強審計監督和資產評估,堅持先審計后評估的原則,嚴防“小金庫”和賬外賬。第三,建立完備的責任人追究制度,明確公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領導的責任,對失職、瀆職者要嚴格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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