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就《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答記者問
銀監會發布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本報北京11月28日電 最快在明年元旦左右,老百姓就可以到外資銀行辦理人民幣存款業務了。中國銀監會今天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細則》施行后最快1個月內,外國銀行分行即可辦理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業務。《細則》施行后3個月內,現有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即可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人民幣業務。
《細則》將與《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一起,在12月11日正式施行。《細則》明確了外資銀行設立機構、開展業務包括從事人民幣業務的條件、申請程序和審批時限。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將為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外商獨資銀行和申請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如果符合相關條件,一般可在3個月內得到獲準。
英國渣打銀行有關人士今天表示,《細則》里有很多內容都是如何申請將外國銀行分行轉化為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的。早在11月16日早晨,渣打銀行就已經按照相關規定向銀監會提交了籌建設立本地子銀行及個人人民幣業務牌照的申請,目前正在審批中。渣打銀行對《細則》的出臺應該不會再有官方說法。
匯豐銀行北京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匯豐在北京開辦居民人民幣存款業務,可能得等到明年二三月間,因為從遞交申請材料到監管部門批復,再到銀行做些準備工作,都需要一定時間。
有媒體報道,英國渣打銀行官員此前表示,獲準開辦人民幣業務后,居民拿1元錢就可開戶。匯豐銀行北京客服熱線工作人員今天沒有回答居民辦理人民幣存款業務的具體條件。不過,該行目前開辦的居民外幣存款業務,要求最低開戶余額為等值于1.6萬元人民幣的外幣。匯豐目前沒有對居民外幣賬戶收取賬戶管理費。
外資銀行正式開展人民幣業務指日可待,關于外資銀行全面進入會否對中國銀行業造成沖擊的爭論又達到了一個小高潮。
在11月25日舉辦的“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上,荷蘭銀行大中華區主席邱致中認為,中資銀行大可不必驚呼“狼來了”。“香港已經有1萬家餐廳了,再進來幾家,會不會有什么問題?答案肯定是不會的。”他說,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目標客戶定位不同,就像桔子和蘋果一樣,很難說兩者會有多少直接競爭。
邱致中認為,中國銀行業12月11日全面對外資開放后,中外銀行間肯定會有競爭,但更主要的是外資銀行之間的競爭——三四十家外資銀行一窩蜂地涌進來,為了爭奪市場,它們會進行你死我活的爭奪。外資銀行在競爭中,會聯合對自己有利的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中資銀行可能還會從中受益。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表示,盡管《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公布從長期看,將對中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會產生重大的影響,但從短期看,它對國內銀行業沖擊與影響不會太大。他說,截至9月末,在華外資銀行外幣資產總額達到1051億美元,占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1.9%。就這個份額而言,外資銀行的影響實在可以忽略不計。
對于外國銀行進入中國后對本土銀行帶來的競爭,易憲容卻沒有表示出過多的擔心。他認為,經過前幾年的改革與調整,國內銀行業基本上形成了有效的市場競爭格局,整個國內銀行市場的份額已經為各種各樣的銀行所占有,而且就目前外國銀行所占的份額來看,《條例》的實施并不會在短期內讓外國銀行涌入,因為外國銀行的本土化需要有一個過程。
“今后中外銀行的競爭肯定會更激烈。但如何把狼變成牧羊犬,是中資銀行需要考慮的。”中國銀行副行長朱民自信地表示,競爭是個動態的過程,誰贏誰輸還說不定呢。
經濟學家謝國忠則認為,歸根結底,銀行是個地方性很強的行業。即使外資進來,中外競爭也不會很強烈。中資銀行不應把重點放在如何防止外資銀行搶占自己的市場份額上,提高自己的風險控制能力和競爭力才是最重要的。(記者郭永剛 中國青年報)
解讀:銀監會發布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近日由中國銀監會正式對外發布。《細則》將和《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同時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
《細則》共六章,134條,分為總則、設立與登記、業務范圍、任職資格管理、監督管理、終止與清算六個部分。
最快明年1月,中國境內公民就可以到外資銀行分行存款了。不過,這將只限于每筆100萬元以上的存款。而對大多數人來說,享受外資銀行的存款服務可能最快還要等到明年4月。
昨天銀監會公布的《細則》規定,從12月11日開始的1個月內,外國銀行分行在完成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后,即可辦理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業務。《細則》施行后3個月內,現有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獲得銀監會相關批準后,即可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人民幣業務。
“我們將為外國銀行分行改制成為法人銀行和申請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如果符合相關條件,一般可在3個月內得到獲準。”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據此推算,到2007年1月11日,外國銀行分行將有可能開始經營人民幣業務;到2007年3月11日,轉制的法人銀行將可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人民幣業務。
與此同時,首家法人銀行也有望于明年4月開業。
據了解,主要外資銀行正在積極申請成為法人銀行。渣打銀行已經向上海銀監局遞交了籌建設立本地子銀行及個人人民幣業務牌照的申請。匯豐銀行、荷蘭銀行、恒生銀行等也均表示正在籌備相關申請。
中外資銀行監管標準將整齊劃一
在承諾基礎上對外資銀行實行國民待遇是《細則》的一項重要修訂原則。銀監會有關人士昨天表示,除設立條件按照世貿承諾外,法人銀行在準入程序、監管標準方面盡量與中資銀行整齊劃一。
首先,在市場準入方面,《細則》規定,外資銀行業務范圍將增加代理保險業務,這使得其業務范圍與中資銀行基本一致;法人銀行及其下設分行的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要求和中資銀行及其下設分行也保持了一致;法人銀行的分行在其總行獲準的業務范圍內,經授權開展業務,這與中資銀行也保持了一致。此外,將不再批準法人銀行新設代表處。
其次,在監管標準上,法人銀行盡管獲得了最長5年的寬限期,但也需要執行國內有關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相關規定。法人銀行與中資銀行將執行同樣的貸款分類、信息披露、計提存款準備金、關聯交易等規定。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目前我國在銀行業監管報表體系上仍與外國存在差異,某些會計科目的核算方法不盡相同,外資銀行分行改制為法人銀行后享有國民待遇,理應在監管報表上執行統一的標準。
再者,《細則》對外資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做出了相關規定,并增加了外資銀行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這使得外資銀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盡量與中資銀行一致。
郭田勇指出,中、外資銀行在準入程序和監管標準上的整齊劃一,將使其在同一個平臺上競爭,有利于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對中、外資銀行都具有積極意義。
改制與經營人民幣業務申請可同時提出
在申請改制為當地注冊法人銀行的同時,外國銀行分行可以同時提出經營全面人民幣業務的申請,這是銀監會昨日發布的《細則》為法人銀行轉制開通的一條高效的綠色通道。業內人士指出,《細則》體現了銀監會倡導的“法人銀行導向政策”。
12月11日起,銀監會將開始接受外資銀行的轉制申請。為了鼓勵外資銀行轉制成為法人銀行,《細則》特別規定,改制的法人銀行,可以在提出改制申請的同時,提出經營全面人民幣業務的申請。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做出這一規定既是為了提高審批效率,同時也具有合理性。
“外資銀行申請改制的目的就在于獲得經營全面人民幣業務,否則根本沒必要提出申請,銀監會的這一規定將大大縮短業務申請的時間。”他指出。
《細則》同時規定,在承諾基礎上,法人銀行的業務范圍與中資銀行基本一致;法人銀行的分行在其總行業務范圍內經授權即可開辦業務,無需單獨報批;另外,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獨資銀行的,該外國銀行還可以保留一家從事外匯批發業務的分行,且原外國銀行分行在中國境內的營運資金,經批準可以轉為獨資銀行的注冊資本,有多余的可以轉回其總行。而改制后的獨資銀行可以承繼原外國銀行分行已經獲準經營的全部業務。
據了解,設立法人銀行(外商獨資)以及將原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為法人銀行分行可同步進行。如需保留1家從事外匯批發業務的外國銀行分行,也可同步申請。
外資銀行業務許可層級進一步簡化
銀監會昨天發布的《細則》進一步簡化了外資銀行業務許可層級和營運資金檔次,規定外國銀行分行業務許可分為2個層級:第一層級,全面外匯業務,最低營運資金要求為2億元人民幣;第二層級,全面外匯業務、對外國人、中外資機構的人民幣業務以及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最低營運資金要求為3億元人民幣。
另外,《細則》規定法人銀行除全面外匯業務和對中外資企業人民幣業務兩個業務許可層級外,可以擴大到第三層級,經營全面外匯業務和全面人民幣業務。
但無論經營何種層級的業務,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其下設分行的最低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要求與中資銀行及其下設分行保持一致,分別為10億元人民幣和1億元人民幣。
《細則》相應取消了外國銀行駐中國總代表處的機構形式,明確總代表處的職能轉入改制后的獨資銀行或者外國銀行指定的管理分行。還進一步完善了審慎監管的內容,增加了有關信息披露、跨境大額資金轉移報告、關聯交易、業務外包等具體監管要求,并明確了特別監管措施的內容。
“5年寬限期應該能接受”
對于外資銀行重點關注的貸存比“寬限”,銀監會昨日發布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稱,由外國分行轉制的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將獲得最長5年的貸存比寬限期。
根據細則,外國銀行分行改制的由其總行單獨出資的外商獨資銀行以及《條例》施行前設立的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應當于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
“外資銀行業內之前預計寬限期在3至5年,所以細則規定的最長5年的寬限期應該能夠被外資銀行接受。”某外資銀行上海分行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該人士認為,現在尚難判斷外資銀行能否在5年內完全達到75%的監管指標,但獲得上述寬限期,至少可以為其業務發展提供緩沖,并采取相應措施,以期盡早達到該要求。
另一家在華主要外資銀行的分行行長告訴記者,外資銀行在獲得“寬限”期后,仍然將面臨較大的壓力。“如果國內網點無法吸收到足夠的人民幣存款,將不得不限制貸款業務的發展速度。”該人士說。
目前,由于外資銀行無法吸收本地居民的人民幣存款,以及近幾年人民幣貸款增長速度很快,所以在貸存比指標方面遠遠達不到75%的監管要求。恒生銀行行政總裁柯清輝此前曾向記者表示,包括該行在內的外資銀行貸存比一般在百分之幾百以上。
銀監會在昨日的公告中表示,為保持外資銀行業務的穩定持續經營,給予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執行某些監管指標方面相應的寬限期。
隨著細則的頒布,外資銀行申請籌建本地子銀行的進展也將逐步明確。匯豐銀行中國業務總裁翁富澤昨日表示,該行歡迎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公布。“本地注冊對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有積極的影響,匯豐希望成為率先進行本地注冊的外資銀行之一。”
翁富澤稱,匯豐已經準備就緒,將按照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要求,在12月11日新條例及其細則正式生效之前,向銀監會提交本地注冊的申請。“本地注冊將使匯豐進一步拓展網絡和服務范圍,尤其是增強人民幣融資的能力。”
星展銀行(DBS)上海分行有關負責人昨日也向記者表示,該行目前正在進行本地子銀行的申請籌備工作。“5年的貸存比寬限期限應該足夠,星展銀行將力爭在5年內達到相關的監管指標。”該人士稱。(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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