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保担岸鄺l干線公路收費站僅有51個完成了征收任務。按照今年干線公路收費比去年增長8%的目標計算,今年河南省的干線公路通行費收入,還不夠償還省級統貸統還貸款的利息!”在日前舉行的一次交流會上,河南省公路局有關負責人,憂心忡忡地道出了這一讓人難以置信的消息。如何破解困局?有人提出與國際接軌,即像海南那樣征收燃油稅(《中國經濟周刊》9月11日)。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的一位專家也撰文呼吁,盡快開征燃油稅(《人民日報》9月11日)。
===燃油稅改革10年難產===
·1994年,動議開征燃油稅。
·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并準備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
·1998年10月,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
·2001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前任局長金人慶表示,燃油稅將在“適當時機開征”。
·2002年初,金人慶又稱燃油稅將“擇機出臺”。
·2005年1月,現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透露,燃油稅改革方案出臺還需“選擇時機”。
早在1994年,海南省就開始征收燃油稅了。2000年前后,燃油稅即將在全國開征的說法簡直呼之欲出了。但一陣喧囂之后,卻遲遲沒有動靜;再往后,連議論也變少了。然而,如此“急剎車”,卻留下了一個“后遺癥”。
在前不久,媒體爆出一條“爆炸性”的消息:最近6年的養路費都是違法征收!因為1999年10月31日修正后的《公路法》,已經取消了對車主征收養路費的規定,并將其修改為由“國家采用依法征稅的辦法籌集公路養護資金”。何以出現這種違法局面呢?其實,當初修訂《公路法》的時候,國家是準備馬上開征燃油稅的。未承想計劃沒趕上變化,燃油稅突然被擱置了。于是,只好繼續按老辦法征收養路費,也顧不著違法不違法了。
燃油稅開征計劃為何突然“掉了鏈子”?從來沒有人給出過明確的解釋。相信絕大多數人都跟筆者一樣,大惑不解。
與養路費相比,燃油稅有很多好處。一、更公平合理。養路費以車計費,而不同的車輛由于使用率的不同,對道路資源的占用和損耗大不一樣;燃油稅則是以油計稅,行駛少則交稅少。二、更經濟簡便。征收養路費要建造大量的收費站,養活大量的收費員,征收起來既復雜,成本也比征收燃油稅高得多。三、更節能節約。由于上路越多則交稅越多,車主勢必減少不必要的出行。這在能源日趨緊張、國際油價居高不下的情況下,不僅具有現實意義,而且也符合“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目標。同時,機動車上路成本的提高,還有利于緩解大城市日益嚴重的交通堵塞。
當然,燃油稅的開征也面臨一些實際問題。比如大量收費工作人員的安置、對一些行業(比如出租車)將造成嚴重影響,以及中央與地方的稅費分配問題等等。但這都只是起征階段的技術性問題,是任何一項改革都會遇到的,早晚都要面對。實際上,海南已經提供了成功的經驗。更重要的是,養路費的征收已經失去了法律依據,如果再收費,難免遭遇尷尬。
有關方面負責人總是說開征燃油稅的“時機還不成熟”。難以為繼的公路收費制度在呼救,不可再生的能源和節約型社會在呼喚,公共輿論和眾多專家在呼吁,再加上《公路法》在“倒逼”——這樣的“時機”還不成熟嗎?
千呼萬喚這么多年,燃油稅也該出來了。(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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