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后隱含著很多深層次的問題,一般政策難以奏效,需要有一個綜合治理的政策才能解決。”我國研究農村問題的知名專家溫鐵軍日前在廣東省第一期中心鎮黨委書記(鎮長)城建學習班上這樣說。
溫鐵軍認為,“三農”問題的難點是金融資本正在退出農村。他分析,因為資金至少要追求社會平均利潤,如果勞動力和資金在某個領域的投入連平均利潤都不可能產生,資金就不可能在這個領域繼續跟進。但在目前二元結構背景下,農村三要素中的土地不可能增加而只能減少,勞動力也因為人口在增加而不可能減少,純粹的農業領域已經沒有效益可言。
問題的嚴重性在于,金融資本退出農村,必然導致農村高利貸重新占領農村信用市場。據他介紹,在他去年調查的15個省的40多個村中,民間借貸的發生頻率是95%,高利貸接待發生頻率是85%;農民高利貸中33.8%是生活性借貸,另外29%是必須支付給教育、醫療等部門的壟斷性消費,只有11%用于農業生產。
溫鐵軍說,盡管人們已經開始接受“三農”問題這個提法,但是并不理解這個提法與過去強調“農業問題”之間的不同。現在出臺的“增加農業投入”和“提高農業科技含量”等有關政策安排的出發點,仍然是把當前復雜的農村體制矛盾看作是農業生產問題,不但不能解決“三農”問題,反而有可能加重現在的困境。他說,“在現行體制下加大農業投入,意味著政府所控制的涉農部門可能會得到投資,而當這些投資要求1:1配套的時候,也就都會轉化為農民負擔。另外,最近三年因科技投入帶來的服務成本上漲每年超過9%,這也是近幾年農民收入下降的直接原因。有很多地方包括農業部科技司都說農業增加值中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40%,這當然值得高度肯定,但科技投入與農業產出的關系并不對應為正值,農民人均產值、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民人均收入并不同步增加,因為技術和服務都是要現錢的。”
“目前農村存在的復雜問題,是典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有中國特色的三農問題,不能表面化就事論事,只有出臺綜合性治理政策才有可能綜合治理解決。”溫鐵軍說。 他提出的建議涉及五個方面:
第一,放開壟斷,把涉農部門控制的贏利領域讓給農民。比如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儲運銷售和加工、農業金融、保險等,允許農民組織起來進入這些可以通過規模經營產生收益的領域。
第二,把國家支農資金作為股權直接投入到農民合作起來建立的加工、流通、金融、保險等組織,國家占有股權但一定期限內不分享收益,收益可以作為積累反復投資,以加快農村規模經濟主體跨越資本原始積累階段,而不能讓涉農部門把國家投資作為獲得部門收益的資金。
第三,免除一切農業稅。首先因為沒有稅基,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保障資料,國家沒有任何理由對社會保障征稅。其次,向9億農民征稅的成本太高,根本沒有效益。另外,稅費改革難以推行,按照農民實際收入測算下來,現在的稅費改革比以往的“什一稅”高50%,按現金收入計算高30%。
第四,把鄉政府改為鄉公所,作為一個上情下達的機構。配套改革有二:一是落實村民自治法,村自治組織直接對縣,由各鄉鎮范圍內的各村選出代表聯合組成合作社理事會直接行使職權,控制鄉一級信用社、供銷社、糧站、農機站等涉農部門;二是把鎮政府改建為自治政府。
第五,把土地轉讓產生的增值收益作為土地基金上市,產生的效益用于支付無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中國經濟時報 20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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