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堅持依法治國,推進依法行政。第一,進一步健全法制。要完善行政立法規劃,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和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精心安排好政府立法項目,當前要特別重視那些規范和監督權力運行的法律制度建設。要著力創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機制,注重發揮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工作中的主導、協調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立法爭議協調機制,推行政府立法后評估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立法后評估標準和信息收集系統,完善政府立法后評估工作機制和評估方法,努力探索政府立法“立、改、廢”有機結合的新機制。要進一步擴大立法工作的公眾參與,不斷豐富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形式,拓寬聽取意見的渠道,擴大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范圍,不斷完善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探索政府立法聽證的程序和方式,建立政府立法聽證制度。第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繼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研究建立行政執法級別管轄制度,健全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相關制度,完善行政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深化和完善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資格制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執法機制,進一步推行行政裁量基準制度,推動行政執法機制創新,繼續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完善行政執法程序,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各個步驟,研究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制度,推進行政收費立法和統一的行政程序立法工作。第三,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廣泛開展適合不同對象參與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把法律送到機關、企業等單位和城鄉社區,增加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知識。加強對維護社會穩定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對憲法、對與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改革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與社會和諧穩定和群眾生產生活、民族團結進步等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對重點區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傳教育。繼續加強民族地區法制宣傳教育,扎實開展“法律進寺廟、法律進宗教場所”活動,繼續加強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設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宣傳活動,繼續加強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廉政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引導領導干部和公務員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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