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年,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溫家寶總理《報告》提出的要求,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中堅持節能減排不動搖,繼續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的重要內容,作為減緩和適應全球氣候變化、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節能減排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更大成效,確保節能減排目標完成進度與“十一五”規劃實施進度同步。
第一,加強目標責任考核。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省級政府2009年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現場評價考核,落實獎懲措施,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加強對各地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各項節能減排優惠政策的落實,堅決制止和糾正擅自出臺對高耗能行業實行優惠電價、違規亂上高耗能和高排放項目等行為。加強節能減排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嚴重浪費能源資源、嚴重破壞環境、違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私自排污等問題。
第二,推動重點工程實施。繼續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增中央投資、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和國外優惠貸款對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建設、循環經濟發展、淘汰落后產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節能環保能力建設。繼續大力推進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制定發布鋼鐵、建材、電子信息、軍工和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指導意見。擴大強制性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制定發布電風扇、微波爐、通風機、工業鍋爐等6種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規則。推進節約型機關、學校、科技場館、文化場館、醫院、體育場館等示范工程建設。開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
第三,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盲目擴張。在抓緊組織實施鋼鐵、汽車、造船、石化、輕工、紡織、有色金屬、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物流等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項目審核管理規定,強化用地審查、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加大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中的應用力度,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進行改造和提升。加大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繼續推進火電“上大壓小”,擴大關停范圍,加快煉鐵、煉鋼、水泥、造紙、鐵合金、焦炭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落實節能發電調度辦法,抓緊出臺配套政策。大力促進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提高其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
第四,加快技術開發和推廣。圍繞能源、資源、環境等領域,建設和完善若干國家工程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在高效發電、重污染行業清潔生產、建筑節能等方面組織科研攻關,攻克一批節能減排關鍵和共性技術。編制工業、通信業清潔生產技術指南和重點節能技術推廣專項規劃。支持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重大科技專項。推動電動汽車產業化,做好“金太陽”太陽能發電、大型超超臨界發電、有機廢水循環利用等技術的規模化推廣應用。
第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完善循環經濟指標體系,建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深化循環經濟試點,出臺促進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指導意見。組織開展“城市礦產”循環利用工程,推動治理商品過度包裝。深入推進新型墻體材料革新,基本完成 600個大中城市的禁止使用實心磚工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進一步鞏固“限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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