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縣”讓強縣每年受益1億
目前,在一些省份進行的“省管縣”試點中,大多數省份是以“浙江經驗”為框架出臺的政府文件。
5月20日,寧國市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電話采訪時表示:“如果能借鑒浙江經驗,放得更到位,做到后來居上,將人事權、年終財政收入將和省政府直接結算,增加可用財力,進行更多的城市建設?!?/p>
該負責人解釋說:“如果這樣,預計寧國財政每年由此受益能達到1億元左右,金融信貸在省直管之后,寧國將能拿到更大的貸款份額。另外,‘省管縣’的意義所在就是審批權的下放?!?/p>
“以浙江為例,‘省管縣’一共下放了313個項目審批權。也就是說符合這些條件的項目建設開工,寧國市政府不必去向上級單位請示,也就不必擔心自己的好項目被搶?!?/p>
“每年省里都會有一批重點項目建設,如‘861工程’。但是這些項目建設,往往都落到地級市的頭上,縣級(市)很難分享,建設優先權也往往在地級市之后?!痹撠撠熑苏f。
試點縣實行考核淘汰制
“12個試點縣(市)并不是固定的,放權的同時,省政府還將對試點(市)縣實行動態管理,由省加快縣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每兩年考核一次,按照有進有出、兩年滾動的原則,對達不到要求的縣(市)將予以淘汰,達到要求的縣(市)可以進入。”5月18日,安徽省政府秘書長張俊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因此,省內其他縣(市)如達到要求,仍有進行這項試點的機會。而考核所依據的主要目標是,各試點縣(市)的經濟發展速度和效益主要指標要明顯高于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平均水平;到2010年,試點縣(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財政總收入要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為全省縣域經濟發展作出表率?!?/p>
安徽省發改委主任沈衛國表示,“比起已經實行‘省管縣’的省,我省的放權力度和范圍都不比他們小,在今后,可能比他們更大。我省這次擴權的基本原則是:‘責權統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規’,鼓勵試點縣大膽實踐,加快發展?!?/p>
“事實上,最近5年來,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源動力’在于觀念與體制的創新?!卑不帐“l改委綜合處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而“省管縣”實施后,“環節減少了,成本降低了,效率提高了”。安徽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農村處副處長靳貞來認為,“省管縣”是縮少城鄉差距的重要一步。在現行的體制下,市級機構實際上多是起上傳下達的作用。省直管縣預示著政府改革從減人、減事、合并機構的行政職能調整,開始擴展到“減少層級”的行政改革。
同時,也有分析人士擔憂,某些只會搞政績和形象工程的群體因為權力的下放,自主權的增加和缺乏必要的監控制度,而大搞無實際效益的面子工程、短期開發和盲目投資,造成一系列的不平衡,與當今提倡的可持續發展相背離,結果是適得其反。
在外界對“省管縣”提出擔憂的同時,一些縣(市)的負責人則認為,審批權限并未放到位?!拔抑鲝埖惯^來公布,就是公布那些不能放的審批權,那樣不就更容易操作了?”5月25日,霍山縣人民政府縣長陳俊在合肥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直入主題,“140多項放權,有三分之一到位,三分之一半到位,三分之一蜻蜓點水?!?/p>
陳俊縣長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國內郵發代號2-977),從操作上看,擴權縣在很多方面向省里和市里“兩頭匯報”,除了綜合產業,有些項目省里也不愿意審批。
湖北:全部縣(市)享受地市級管理權限
2007年初,在湖北省召開的全省縣域經濟工作會議上,湖北省省長羅清泉宣布:除恩施自治州和市轄區外,賦予全省所有縣(市)政府享受地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按照這一發展新思路,在今后縣域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湖北省將依法對行政許可事項、行政審批審核事項進行清理,按照能放則放的原則,再次下放一批對縣域經濟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賦予縣(市)更大的自主權和決策權。繼續實行激勵性的財政政策,完善“縣財省管”的管理體制,提高縣(市)自我發展能力。
“擴權強縣”催生財政“省管縣”縣域經濟實力不強、活力不足,是制約湖北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2003年6月,湖北省決定在大冶、漢川、宜都等20個縣(市)試行“擴權強縣”,將239項經濟管理權限下放給這些縣市。
一年后,這20個“擴權縣”實現工業增加值近300億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4個百分點。其中11個縣市的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加一倍以上。仙桃、潛江、天門、曾都、漢川5個縣(市、區)生產總值超過100億元。2004年春節過后,這些縣(市)出現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民工荒”,縣域經濟的“蓄水效應”開始顯現。
面對“擴權強縣”政策給湖北縣域經濟帶來的快速發展,湖北省的決策者們意識到發展縣域經濟要增強其自主發展能力,關鍵在于放權、放活。2004年,湖北省再次對這20個擴權縣(市)進一步簡政放權,擴大縣(市)發展自主權和決策權,在項目審批、辦事程序等方面賦予它們與“省管市”相同的權限。
與此同時,在對浙江、安徽等省份的考察調研的基礎上,湖北省根據國務院、財政部明確提出的進一步完善省級以下財政體制的要求,從本省的實際出發,對52個縣(市)實行“省管縣”財政體制。對這些縣(市)在預算管理體制、各項轉移支付及專項補助資金、財政結算、收入報解及資金調度、債務舉借和償還等五個方面進行了改革,由省直接管理到縣(市)。
2006年,湖北省縣域生產總值達到3800億元,與2003年相比,增加了近7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高達3254.96元,比上年凈增了300多元。數據表明,湖北省實施“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極大地激發了縣域經濟發展的活力。
“省管縣”讓縣級財政增長60%
據悉,湖北省以前實施的“省—市—縣”財政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縣域經濟進行自主發展。對此,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提出“要完善財政省直管縣體制,從資金、技術、項目、人才、財政轉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扶持力度?!?/p>
在實施“省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后,對原預算體制中不符合支持縣域經濟發展要求的市縣(市)收支范圍劃分,湖北省進行了規范和調整。
提升縣(市)的自身發展能力,既要賦予它們財政權利,也要施以動力和壓力。湖北省創新性地將一般轉移支付的一部分作為激勵性轉移支付,建立包括正激勵和負激勵的激勵約束機制。對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工商四稅增長、市(州)政府幫助和支持所轄縣(市、區)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的給予激勵性轉移支付,對招商引資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進行獎勵。同時,對財政比較困難的縣市,給予一定數額的轉移支付補助。
湖北省還按照新型工業化發展規劃,建立了項目庫,運用市場機制,重點向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傾斜。實行省集中稅收增量返還政策,對29個扶貧開發重點縣(市)以2001年為基數,省集中稅收增量全額返還,對其它44個縣(市、區)以2003年為基數,省集中增量全額返還政策執行到2008年。增量返還由縣(市)統籌用于支持經濟社會發展。
新體制實施僅一年,大冶市的財政收入就達到了8.6億元,增速同比增長近60%。大冶市因此得到了省財政近2000萬的激勵性轉移支付。返還省集中增量、完善激勵性機制等政策極大地激勵了該市發展生產、培植財源的積極性,他們抓住銅礦、鐵礦和煤炭滋芽價格上漲的有利時機,加大投入力度,擴大生產規模,取得了積極效果。2006年,該市在全省縣域經濟發展綜合指數排名中位居前五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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