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
(一)積極參與制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支持。
(二)指導改革試點城市制定試點方案和開展試點工作。跟蹤試點工作的進程,加強信息交流、政策指導、技術支持,適時開展績效評估。及時調研解決試點中的重大問題,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
(三)加強對典型地區和醫院的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成功做法和經驗。
(四)組織開展公立醫院體制改革政策研究,逐步完善改革思路和政策,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構建公益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六、推動醫療服務信息監管
(一)研究建立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管理系統。明確信息管理系統的目標任務,指導和推動信息系統規范化建設,為醫療服務監管提供信息支持平臺。
(二)開展醫院信息化工作評估,研究制定醫療機構內部信息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標準,推動醫療機構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三)建立醫院統計信息定期發布制度,逐步完善信息統計內容,健全評價監督信息發布制度。
七、組織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和衛生支農工作
(一)總結“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實施經驗,繼續組織督導活動,全面開展績效評估。加強與項目聯系點的聯系,推廣先進經驗,進一步豐富支援工作的內涵,提高支援效果。
(二)繼續組織實施部屬部管醫院支援西部地區農村衛生工作,發揮部屬部管醫院人才、技術和管理的優勢,通過組派醫療隊、舉辦培訓班和接收人員進修等形式,重點對西部地區和民族地區縣地級醫院進行支援,幫助提高受援醫院的醫療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推動加強縣醫院建設,不斷提高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減輕群眾經濟負擔。繼續做好“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的協調組織工作,研究建立城市醫療機構長期下鄉的長效機制。
(四)全面總結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健全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制度。
八、繼續做好人體器官移植管理工作
(一)進一步貫徹落實《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做好人體器官移植管理工作。對第一批通過人體器官移植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的醫院進行人體器官移植項目復核。
(二)研究制定《人體器官移植監管辦法》、《活體器官移植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組織開展活體器官移植醫療機構和醫師的審定工作。
(三)建立人體器官移植登記體系,組建肝臟移植數據中心、腎臟移植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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