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員資質要求
第六十條 管理者及從業人員資質要求:
(一)生產企業的管理者應熟悉化妝品有關衛生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能按照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生產,認真組織、實施化妝品生產有關的衛生規范和要求。
(二)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應經過化妝品生產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身體健康并具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第六十一條 從事衛生質量檢驗工作的人員應掌握微生物學的有關基礎知識, 掌握《化妝品衛生規范》及本企業的產品質量標準,熟悉化妝品的生產工藝和質量保證體系知識,了解化妝品衛生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上崗前應經衛生檢驗專業培訓并通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
第六十二條 從業人員每年培訓應不得少于1次,并有培訓考核記錄。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衛生知識、質量知識、化妝品基本知識、安全培訓等。
第八章 個人衛生
第六十三條 健康檢查要求
(一)從業人員應按《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從業人員的管理,按國家《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凡患有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于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滲出性皮膚病者,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在治療后經原體檢單位檢查證明痊愈,方可恢復原工作。
(二)應按規定開展從事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人員健康監護。
(三)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第六十四條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應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服、勤剪指甲,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生產人員進入車間前必須洗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衣褲、帽、鞋,頭發不得露于帽外。
生產人員遇到下列情況應洗手:①進入車間生產前;②操作時間過長,操作一些容易污染的產品時;③接觸與產品生產無關的物品后;④上衛生間后;⑤感覺手臟時。
正確的洗手程序和方法:①卷起袖管。②用流動水濕潤雙手,擦肥皂(最好用液體皂、洗手液),雙手反復搓洗,清潔每一個手指和手指之間,最好用刷子刷指尖。③用流動水把泡沫沖凈,并仔細檢查手背、手指和手掌,對可能遺留的污漬重新進行清洗。④必要時,按規定使用皮膚消毒液噴淋或浸泡,完成手消毒。⑤將手徹底干燥。
(二)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不得戴首飾、手表以及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化濃妝、噴灑香水。
(三)禁止在生產場所吸煙、進食及進行其他有礙化妝品衛生的活動。操作人員手部有外傷時不得接觸化妝品和原料。不得穿戴制作間、灌裝間、半成品儲存間、清潔容器儲存間的工作衣褲、帽和鞋進入非生產場所,不得將個人生活用品帶入生產車間。
(四)臨時進入化妝品生產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第六十五條 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
(二)每名從業人員應有兩套或以上工作服。
第六十六條 從事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防護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標準。生產操作過程中接觸氣溶膠、粉塵、揮發性刺激物的工序應戴口罩。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七條 本規范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八條 本規范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二〇〇〇年下發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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