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1日起,江蘇藥品價格再次降低。昨日(30日)從該省物價局獲悉,新的藥品加價率政策從12月31日起實施,將再次壓縮醫院銷售藥品的利潤。有關人士表示,此次江蘇省藥品加價幅度平均降低5%,有望使老百姓“看病貴”的負擔得到進一步緩解。
地方招標藥品加價率全面降低
一個藥品從出廠到零售環節,其價格是有落差的,在醫院的銷售價格與進貨價格之間的差價就是醫院賺取的利潤,這里的進貨價格是指實際購進的價格,是扣除了各種各樣折扣后的實價,而銷售價格就是由實際購進價格乘上“藥品加價率”得出的,因此藥品加價率的高低直接決定了藥價的高低,決定了患者藥費的多少。不過,藥品加價率并非是醫院自己說了算的,這得由政府決定。
繼去年下半年江蘇省下調藥品加價率后,今天該省公辦醫院的藥品加價率將再次下調。昨日公布的《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藥品加價率的通知》對江蘇省所有縣及縣以上公辦醫院、藥店銷售藥品的價格進行了嚴格限制。屬于政府集中招標采購或議價競價采購的藥品,在不突破省定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將按藥品實際進價加附表所列加價率執行。以其他形式對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藥房進行管理的,也應執行以上規定。
比如,進價為80元的某種藥,按過去25%的加價率,醫院可以賣出100元的價格,而根據現在20%的加價率,最多只能加上16元,賣到96元。而對于進價在500元以上的藥品,按過去18%的加價率,若是進價1000元就可賣到1180元,現在限制了最多加價75元,那么就只能賣1075元了。
國家統一定價藥品最多加價15%
在各大醫院的藥品目錄中有相當一部分藥品是屬于國家發改委統一定價的藥品,涉及了感冒類、心血管類、神經類、營養類等等幾乎所有的日常用藥范圍,比如我們平時常會用到的阿莫西林、環丙沙星等就是國家統一定價藥品。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凡是銷售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公布價格的藥品,要嚴格執行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的規定,中藥飲片加價率可適當放寬,但原則上應控制在25%以內。
等級加價率促進醫院用低價藥
江蘇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采取的藥品分等級加價的方法,目的在于鼓勵醫院更多地采用低價藥。因為,根據加價率的規定,進價越低的藥品,加價率越高,也就意味著醫院的利潤率越高。況且相對于高價藥來說,低價藥的用量往往更大,在批量銷售的醫院賺取的利潤也有相應增加。尤其是對于進價在500元以上的藥品,醫院加價額為75元,就是限死了醫院的利潤。
江蘇省物價局有關人士給記者算了筆賬:500元以下的單個藥品,最大加價額也是500×15%=75元,與500元以上藥品的最大利潤相同,在這種情況下,醫院如果只開高價藥不但要加大預支成本,而且還沒有一點便宜可占。(作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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