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3月中旬,證監會給所有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銀行下發了《關于統一規范證券投資基金認(申)購費用及認(申)購份額計算方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修改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費用的計算方法,即統一規范基金認購費用及份額計算辦法,基金公司今后統一采取外扣法對所管理的基金認(申)購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并在三個月內調整完畢。
隨著三個月調整期限的結束,從6月1日起,先后有廣發、富國、鵬華、上投摩根、景順、興業、東吳等20多家基金公司發布公告,將旗下基金申購費用和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由原先的內扣法調整為外扣法。
外扣法和內扣法是基金申購費用和申購份額的兩種計算方法。為了計算方便,國內基金公司此前大多采用內扣法。兩者的區別在于:外扣法是針對申購金額而言的,其中,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而內扣法針對的是實際申購金額,即從申購款總額中扣除申購費用。計算方式如下:
內扣法: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 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外扣法: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假設投資者擬投資10萬元申購某基金,申購費率為1.5%,基金單位凈值1.00元。
若按照內扣法計算,申購費用=申購金額×申購費率=100000×1.5%=1500元;
申購份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基金單位凈值=(100000-1500)/1.00=98500份。
而若按照外扣法計算,凈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100000/(1+1.5%)=98522.167元。申購費用=申購金額-凈申購金額=1477.84元;
申購份額=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98522.167/1.00=98522.167份。
其結果是:與采用內扣法相比,采用外扣法可以多得22份左右。由此可見,采用外扣法計算申購份額,在同等申購金額條件下,投資者可以少付一些申購費用,多收一點申購份額,顯然劃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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