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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為什么要設立“退市整理期”和“退市整理板”?“退市整理期”的制度設計要點是怎么考慮的?
為了保證投資者在創業板公司退市前擁有必要的交易機會,使投資者有更加充足的時間處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同時有充裕的時間來實現退市公司股價的回歸,化解高價退市的風險,我們借鑒境外證券交易所的做法,設立“退市整理期”,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后,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前,給予3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時間,在此期間不再受理公司重組申請。
同時設立“退市整理板”,將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集中到“退市整理板”進行交易,行情上實行另板揭示,不再與其他創業板公司股票一同顯示行情。
對于“退市整理板”的漲跌幅限制問題,考慮到現行5%的漲跌幅限制不足以實現股價的回歸,而完全不設漲跌幅限制可能存在暴漲暴跌的風險,因此將與正常股票相同維持10%的漲跌幅限制,以便于退市風險得到合理的釋放。
8.創業板公司退市后,公司的去向怎樣安排?是否有仍然可以進行股票轉讓的渠道?
目前主板公司退市后,均統一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交易,以保證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仍然有進行轉讓的渠道。而現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對創業板公司退市后的去向未做統一的安排,如果公司符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條件的,可以自愿申請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
為了使持有創業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有一個可以進行股票轉讓的渠道,《方案》規定在創業板將采取同樣的做法,即創業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但是如果達到破產條件的,依法直接進入破產程序,不再平移。
9.創業板退市方案何時正式實施?
《關于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現已對外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深交所將在吸收有關意見與建議的基礎上對《方案》進行進一步修訂,并正式對外發布。正式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將開始著手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根據方案的有關內容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涉及退市的章節和條款進行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修訂完成后,新的創業板退市制度正式實施。(劉偉黃金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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