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近一月的深幅調整讓基金凈值損失慘重,但對部分基金經理而言,近期調整不僅無礙其報酬,甚至還可能利用監管層在股指期貨制度設計上的“疏忽”而大撈一筆。
“雖然明文規定券商基金員工不得炒股票,但卻沒有任何一部規章規定他們不得炒作期指。”有業內人士昨日向本報爆料稱,在近一個月股指超過600點的大跌中,有部分基金經理以個人名義做空期指謀私利。“這讓我們不得不懷疑,部分基金的大舉賣出砸盤與基金經理大肆做空期指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系。”該人士不無擔憂地表示。
根據證監會《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包括期貨公司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內的員工不得參與期貨交易。而證券從業人員相關辦法中也表明,禁止相關人員參與證券市場的炒作。但兩項辦法至今未對基金及券商從業人員能否參與股指期貨投資進行規定。
“這就是一個很大的‘空子’。我聽說,已經有基金經理自己在股指期貨中做空了。”一位券商業內人士表示,“為什么選擇做空很簡單,一方面因為他們手里有籌碼,做空比較容易;一方面是他們也確實不看好后市,選擇做空之后,他們很可能用基民的錢砸盤,名義上是應對贖回壓力,實際上是中飽私囊。”該人士稱。
這些猜測并未得到基金業的證實。“不要以基金減倉做證據,現在減倉主要是此前過于樂觀看待后市,因此在做補救,與個人利益無關。”一位股票型基金經理稱。但期貨公司對此卻有新的看法:“作為特別法人機構,基金公司尚未獲許參與期指交易,不排除基金經理先以個人名義參與期指,先做功課。”某期貨公司人士表示。該人士稱,如果猜測屬實,參與其中的基金經理早已利用職務之便賺得盆滿缽溢。
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某基金經理從上市第一天開始做空5月合約直至昨日收盤,在不考慮用浮盈開倉的情況下(期貨屬于保證金交易,投資者獲利頭寸不需平倉就能自動增加可用資金,利用這部分資金開立新的頭寸叫做用浮盈開倉),空方投資者10手合約的開倉價位為3450點,最新價位為2719點,下跌731點,10手合約獲利731×10×300=219.3萬元。如果這10手合約在浮盈夠開倉一手便開新倉,那么經過5月合約從3450點跌至2719點,理論上講10手合約已經增加至36手,獲利436.83萬元。
“如果基金經理自己在股指期貨中買空,同時在基金中減倉,確有濫用職權的嫌疑。”證券律師鄭名偉表示,“另一方面,如果基金經理或者基金內部人士知曉基金公司近期減倉策略,此后在股指期貨中買空,也有同一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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