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透露,國務院正在集多方合力建立農業巨災險制度,近期可能會有突破性進展。農業巨災保險可以為中國巨災險制度建設提供一種可參考的模式。
從西南大旱到玉樹地震再到最近的南方暴雨,巨災頻發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再次拷問巨災險空白。
日前,有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國務院正在集多方合力建立農業巨災險制度,近期可能會有比較大的進展。巨災險制度建設有望從農業巨災險上破題。
需求迫切
巨災頻發給我國農業和農民生產生活帶來巨大損失。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至2009年3年間,我國農作物受災面積4500多萬公頃,絕收面積490萬公頃。而我國的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55%,農村家庭年均純收入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5%,不到城鎮家庭的三分之一,農民自身抗御自然災害特別是巨災的能力非常有限。
有關研究資料顯示,洪澇、干旱災害對農業生產的破壞程度每提高10%,農村貧困發生率就會相應增加2%—3%。當年返貧的農戶中,有55%的農戶當年遭遇了自然災害,其中,16.5%的農戶當年遭受了減產五成以上的自然災害,42%的農戶連續兩年遭受了自然災害打擊。
中國再保險集團副總裁余青在日前舉行的2010年亞太區農業保險再保險國際研討會上表示,因災致貧不僅影響農戶當期的生產生活,還影響到未來各期的資本積累、消費、子女教育、醫療等,另一個連鎖反應是農產品供給短缺導致農產品價格的持續波動和通脹壓力的增加,從而造成宏觀經濟波動,極端情況下還可能引發社會恐慌。
缺乏供給
中國農業巨災保險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曾盛極一時,承保范圍涉及農、林、牧、副、漁各業,但中間曾撂荒多年。
究其原因,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王穩認為是巨災險產品的高費率所致。國際上農業巨災險的費率基本在10%—20%之間,也就是說保100塊錢,要交20塊錢的保費。
而另一方面,統計數據顯示,20多年來,中國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88%,大大高于保險界公認的臨界點。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的農業保險從1982年至2003年間,除了1994年至2003年的賠付率在90%左右徘徊外,其余年份均超過100%,1986年的賠付率更是高達136.3%。
“巨災險價格過高,賠付率也高,要形成市場的有效供給,就需要政府來補貼,按照國際上的經驗,政府大概要補貼到70%。中國要建立相應的巨災保險機制,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形成合力,特別是財政要對這些產品進行補貼,包括稅收減免等。”王穩說。
中國一直沒有放棄對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制度的探索。2004年,中國保監會啟動了新型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首家專業性股份制農業保險公司——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運而生;2006年以來,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文件,提出要“逐步建立農業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完善多層次的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擔機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2007年,中央財政正式啟動了農作物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同年,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試點推出全國首個氣象指數保險;2009年, 北京市政府直接出資與瑞士再保險公司和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簽署協議,為在京從事政策性農險的保險公司購買再保險,由政府購買再保險的模式給農業巨災風險的轉移打開了思路。
有待破題
雖然中國一直在探索建立農業巨災險制度,但實質性動作仍是地區行為。
從國際經驗來看,美國將巨災保險與其他一些農業支持計劃相捆綁,規定只有參加“巨災風險保障機制”才能享受農業福利計劃;歐洲的多數國家以農戶自愿參保為主要方式,由私營保險機構覆蓋大部分農作物和牲畜的農業保險,政府對農業保險實行低費率高補貼;日本農業保險采取的是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只要農作物耕種面積達到預定規模,種植人即被強制參加農業保險,但是大部分保費由政府承擔。遇到巨災時,政府承擔80%至100%的保險賠款。
“中國在巨災險制度設計方面的研究和論文已經很多了,主要是建立分層級制。一是政府要建立相關的風險管理機制,要分清主體是誰,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另一方面就是和公眾的風險溝通,較多的消費者認識到巨災險的重要性,更多的人買了,價格就會降下來。”王穩說。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農業巨災險制度推出的具體時間點還不好說,但近期會有突破性進展,有可能在年內推出。
王穩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對農業巨災險非常重視,也都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可以為我國巨災險體系建設提供一種可參考的模式。
(責任編輯:施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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