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九)推動教育優先發展。落實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支持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特別是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就學問題。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并將中小學公用經費達到中央出臺的基準定額。著力幫助解決農村寄宿制學校附屬設施不足、校舍安全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落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資助。繼續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大力推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繼續支持國家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并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繼續推進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完善中央高校財政撥款制度。
(十)加快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積極支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面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妥善解決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國有企業、中央和中央下放政策性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及地方依法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并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機銜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點支持建設2.9萬所鄉鎮衛生院和改擴建500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支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配備醫療設備。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強化預防保健、重大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工作,支持地方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支持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十一)積極促進就業再就業。支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大財政投入。發揮好政府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在農林水利、國土整治、生態環保等政府公共投資工程建設中,盡可能安排農民尤其是返鄉農民工就業,積極推行以工代賑。加大就業援助,重點幫扶城鎮就業困難人群、零就業家庭和受災地區勞動力就業,對返鄉創業的農民工給予政策扶持。實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參加科研項目和到基層、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就業的優惠政策。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支持加大對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實施好特別培訓計劃,鼓勵企業在崗培訓。運用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財稅政策,支持中小企業和服務業吸納就業,促進自主創業、自謀職業。
(十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增加城鄉低保補助資金,加強城鄉低保制度與醫療救助、最低工資、農村五保供養、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等制度的銜接。今明兩年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保證2008-2010年的調整水平不低于前三年。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繼續開展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全面推進省級統籌。適時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制訂實施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覆蓋全國10%左右的縣(市)。推動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出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勞動力跨統籌地區流動時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難問題。健全失業保險制度。繼續支持做好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推進東北、中部地區及部分中央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支持解決庫區移民的生產生活問題。
(十三)支持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入,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嚴格按照規定,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繼續落實對廉租住房建設等方面的稅費優惠政策,主要以實物方式,結合發放租賃補貼,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加強農村危房改造,擴大試點范圍。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以及采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實施少數民族地區游牧民定居工程。研究制訂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支持經濟適用房建設實施方案。落實好對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居民購買自住性、改善性住房。實施對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等相關減免政策,促進住房供應結構調整,加快住房二級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十四)推進文化事業發展。逐步擴大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范圍。推動實施大遺址保護工程,加強國家重點文物保護。支持推進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數字化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構建公共文化服務財政保障機制。推動文化體制改革,促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發展文化產業。加強中央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研究設立國家文化發展基金,重點促進文化創新和內容建設。
(十五)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改善部隊官兵生活待遇,加強部隊信息化建設。適當增加裝備及配套設施,提高部隊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大力支持國防工業自主創新,完善國防科研和武器裝備生產體系。支持汶川地震災區部隊和軍工企業基礎設施恢復重建。
(十六)維護公共安全。實施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明確經費保障責任,制定完善經費保障和業務裝備標準,建立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推動地方公檢法罰沒收入上繳省級國庫統一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完善政法經費管理制度。落實全國停征工商兩費后工商部門經費保障政策。支持加大監管力度,切實維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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