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經紀人將與券商營業部重簽協議
見習記者 萬 勇
本報訊 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成績公布后,部分券商營業部陸續通知未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的經紀人簽署《終止居間合同通知書》,開始清退“無證”經紀人。對于已取得資格的經紀人,則須在監管機關完成對券商經紀人管理核查驗收后與券商訂立新的經紀人協議。
根據證監會今年11月向各地證監局下發的《關于證券公司經紀業務營銷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要求所有券商營業部經紀人從通知下發日起全面停止展業行為,包括開戶、銷售金融產品等,并立即到營業部書面解除原居間合同。在監管機關完成對券商經紀人管理核查驗收后,合格經紀人與券商簽訂新的經紀人協議,展業前停止發放的業績報酬按新協議規定計算核發。對未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的經紀人應參加12月6日、7日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統一組織的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
據了解,各大券商營業部經紀人迫于從業壓力,對12月舉辦的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都異常重視,整體通過率非常高,部分營業部通過率達到90%以上。
對于此次未通過考試的經紀人,廣州某券商營業部總經理明確表示,該公司將會嚴格按照規定清退上述經紀人。解除協議后,向經紀人發放計算至2008年12月31日的業績報酬。不過也有部分營業部負責人表示,雖然規定必須清退,如果未取得資格的經紀人想留下來,公司在對其停止業績報酬和展業后,仍會給機會讓經紀人去參加明年的考試,取得從業資格后公司再與其簽訂新的經紀人協議。
據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券商營業部經紀人陸續收到《終止居間合同通知書》。券商人士表示,在證監會有關券商經紀業務營銷活動有關事項通知下發后,券商營業部基本停止了經紀人的展業行為,對于部分對經紀人依賴性較強的營業部而言,其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不過,券商經紀人的行為規范有助于券商行業未來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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