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了解到,中國證監會關于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規劃已于上月下旬獲得批準,四個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呼之欲出。
去年12月1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首次公開提出了建立四個層次的資本市場架構,即:積極培育藍籌股市場;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板;積極研究、適時推出創業板市場;整合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探索和完善統一監管下的股份轉讓制度。
而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創業板市場,有關人士證實,目前正在等待證監會根據有關意見作出統一部署和安排,擇機正式推出。并且,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創業板企業的上板審核程序很可能"延續發審委的相關程序"。因此,如果監管部門為支持創業板推出,給予"特別對待",加快審核進程的話,創業板發展初期,有望一次推出幾十家企業成批上板。
這位人士還透露,從規則的角度講,創業板的上市門檻肯定與主板標準相比要留下相當空間,但從掌握的擬上市資源來看,擬上市企業的財務指標與中小板企業"差別也不是很大"。另外,在轉板機制方面,亦規定了企業在滿足創業板持續上市時間要求,且財務指標符合主板上市標準后,即可轉板,但為了保持板塊的穩定性,會對轉板時間作出一些限制,"比如在中報結束之后一段時間內"。
深交所層面推出創業板的準備也基本就緒。
深交所副總經理宋麗萍昨日在第十一屆亞太中央證券存管機構組織年會上說,目前包括《創業板發行上市管理辦法》、《創業板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保薦、信息披露等4個規則在內的創業板規則體系已經基本制定成形。
她稱,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上市路徑的選擇有兩種思路:一是直接到主板,包括中小板上市;二是從低層市場進入資本市場,并根據企業的成長狀況、公司治理的完善及投資者結構的完善情況,通過逐級轉板的方式,實現從低層市場逐步轉到高層次市場,"這樣的路徑恐怕更加穩妥"。
宋麗萍說,以納斯達克去年重組后形成的全球精選、全球市場、納斯達克資本市場和場外轉讓市場為例,深交所也完全可以借鑒這個架構,形成包括高標準市場、中小板市場、經批準后盡快推出的創業板市場和在目前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場外交易市場4個層次在內的多層市場體系。
她表示,到去年年底,我國20多萬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20%以上的企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統計亦顯示,到去年年底,全國民營科技企業已達13萬戶,其中50%以上屬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50多個高新技術開發區的4萬多家企業中,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有3000多家公司。"上述數據表明,中國有非常豐富的擬上市資源……加快創業板及場外市場的建設勢在必行。"(邵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