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市場體系,發展外匯市場,滿足國內經濟主體規避匯率風險的需要,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
《通知》規定具備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會員資格的境內機構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后,可以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按照《通知》規定開展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
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以來,銀行間外匯市場已先后推出人民幣外匯遠期和人民幣外匯掉期交易,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業務的開展,將進一步豐富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品種,滿足不同市場參與者的資產管理需要。(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附件:名詞介紹
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通知》中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在約定期限內交換約定數量人民幣與外幣本金,同時定期交換兩種貨幣利息的交易協議。本金交換的形式包括:(1)在協議生效日雙方按約定匯率交換人民幣與外幣的本金,在協議到期日雙方再以相同的匯率、相同金額進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換;(2)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形式。利息交換指雙方定期向對方支付以換入貨幣計算的利息金額,可以固定利率計算利息,也可以浮動利率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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