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中波動超過100%將被臨時停牌
對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的有關證券帳戶將限制交易
深交所今日向上市公司、會員單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ST、*ST和S股票異常波動和信息披露監管的通知》、《關于加強恢復上市和股改方案實施復牌首日股票交易風險控制的通知》,表示要對相關股票及相關時點的市場交易實施重點監控。
對于恢復上市和股改方案實施復牌首日的股票交易風險控制問題,深交所在通知中規定,當股票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首次達到+100%或-100%時,該所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鐘;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達到+200%或-200%時,該所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后恢復收盤集合競價。
所謂盤中漲幅,是指盤中成交價格較股票暫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盤價格的漲幅,開盤漲幅則是指開盤價格較股票暫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盤價格的漲幅。
深交所通知表示,要進一步加強對ST、*ST和S股票異常波動和信息披露的監管,更好地揭示ST、*ST和S股票異常波動的風險,提高市場透明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于當ST、*ST和S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達到漲幅限制價格,或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達到跌幅限制價格時,該所將對相關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并分別公布其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異常波動指標自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當ST、*ST和S股票交易出現上述異常波動時,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應當根據該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號——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規定,及時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嚴格履行相關關注、核實和信息披露義務。
深交所方面表示,將對ST、*ST和S股票的市場交易,以及恢復上市和股改方案實施復牌首日股票交易實施重點監控,對股價波動嚴重異常的股票,將實施更嚴格的停牌制度;對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的有關證券帳戶將實施包括限制交易在內的處理措施,并及時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深交所亦要求各會員單位應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相關通知規定,做好相關規則和制度的宣傳和風險教育工作,切實加強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的規范和指導。□本報記者吳銘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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