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資委監事會監事陳國衛指責中國鹽業總公司和各省鹽業公司“一致強烈反對改革”,廣東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潘瑞新昨日接受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時回應稱:“鹽業并不反對改革,只是對改革的目的和內容提出了符合國情的意見”。
“鹽業改革一直在推進”
潘瑞新表示,廣東和全國一樣,鹽業改革一直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推進。比如,這幾年所進行的食鹽流通現代化的改革,把過去以行政區劃的省、市、縣三級鹽業公司的建制,逐步改為以經濟區劃的加碘鹽配送中心輻射一定半徑范圍的市場網點的建制。目前,已有不少地方的鹽業市場銷售網絡實現了電子商務、微機管理,從生產加工、包裝到搬運全部實現自動化或機械化,不少配送網點除了配送食鹽外,還配送糧、油、糖等生活用品,并參與社會商品的現代大物流。“完全不是(陳國衛)所指責的死水一潭、缺乏活力、成了中國改革開放遺忘的角落”。
“食鹽專營是國家壟斷”
針對陳國衛指責鹽業公司極力維護專營,潘瑞新認為,食鹽專營屬于國家壟斷性經營,不能理解為企業壟斷。“普及碘鹽供應是一種政府行為,根據國家鹽業法規,中國鹽業總公司和各省鹽業公司依法承擔食鹽經營任務,堅決執行國家食鹽調撥計劃和價格政策,何罪之有?”
“‘專營暴利’之說無根據”
“所謂每噸食鹽賺千元的說法,根本毫無根據。”潘瑞新說,國家審計署前年對全國鹽行業進行了長達8個月的審計,結果發現全國的食鹽和工業鹽全部算起來,稅利才幾十億元。審計結論是:食鹽不存在暴利。“上一次食鹽全國提價是在1996年,每斤碘鹽漲了0.35元,是由原國家計委經過兩年多時間的調查核算,由三位副總理簽字,最后由總理批準才出臺提價方案。由于食鹽是國計民生的商品,價格一直由國家嚴格控制,因此不可能有暴利空間。”
據潘瑞新介紹,廣東省食鹽價格的構成主要有:國家規定的批零差、轉批優、一級批發價、內外包裝、生產加工加碘、防偽標志、裝卸搬運中轉及配送、生產加工設備折舊、財務費、“三個月儲備”及戰略儲備、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還有市場管理成本和補貼老、少、邊、窮地區等等。
“鹽業改革歡迎全民大討論”
廣東省鹽業公司表示,廣東鹽業曾長期虧損,1982年實行與財政承包經營,1995年摘掉特困行業的帽子,目前是微利經營。有廣東的鹽業專家分析認為,食鹽一旦放開,由于“價格戰”肯定造成鹽業企業全線虧損,無論國企還是民企無一幸免。一直虎視眈眈我國鹽業市場的境外財團機構就會乘虛而入,趁低吸納,進而控制我國鹽業命脈,鹽價只會漲不會降。
潘瑞新還建議,食鹽關系千家萬戶,目前的鹽價高不高,食鹽要不要放開等等,都可以開展全民大討論,廣泛聽取民意。但也反對提出不同意見就被扣上“抗拒改革”的帽子。(黃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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