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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華強集團少數高管不但獲得持有集團公司46%的高管股中的部分股權,而且還把其余的45%員工股份控制在自己手中。這就與當初政府部門的改制方案有了很大的偏差。
華強合豐公司是華強集團改制后的第一大股東,其由深圳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8日公司名稱變更為深圳華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強集團股份公司)持股63.53%和華強集團員工1348人分別持股36.47%。
華強集團對外宣稱,這次改制是把集團公司變為員工持股公司;2003年9月30日,深圳華強公告的《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披露:“華強合豐公司的控股股東華強科技公司系華強集團員工共計687人于三年多前的2000年1月20日成立的員工公司。”
但記者當時在深圳市工商物價信息中心了解到的華強科技公司(華強集團股份公司)的注冊資料顯示:華強科技公司(華強集團股份公司)是由深圳市世通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世通公司)和686個自然人組成,每個自然人平均持有0.137%,其第一大股東是深圳世通公司,持有6%股權。這一事實與深圳華強公告所披露的存在巨大差別!
同時記者查詢到,深圳世通公司的股東為深圳比特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出資1350萬元,持股90%)和梁光炎(出資150萬元,持股10%),法定代表人是梁嘉。深圳比特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股東為梁嘉(出資240萬元,持股80%)和梁光炎(出資60萬元,持股20%),法定代表人也是梁嘉。
記者了解到華強集團總裁梁光偉的夫人也叫“梁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這兩個“梁嘉”就是同一個人,梁光炎也是梁光偉的親屬。記者在深圳市工商物價信息中心查詢到,華強科技公司(華強集團股份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為梁光偉。
那么華強少數高管不但獲得持有集團公司46%的高管股中的部分股權,而且還把其余的45%員工股份控制在自己手中。這就與當初政府部門的改制方案有了很大的偏差。
深圳華強當初為何不如實披露?深圳華強集團總裁辦所有工作人員同樣都回避了記者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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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在改制前夕華強集團成立了華強科技公司(華強集團股份公司)等一批管理層控制的非國有的公司,通過與華強集團進行交易等手法,轉移國有資產。
華強科技公司(華強集團股份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0日,注冊資本3600萬元,成立之初,華強集團董事長張錦墻便擔任該公司的董事長,華強集團總裁梁光偉便擔任該公司的董事兼總經理,在成立不到3年的時間里,該公司收購華強集團內部資產和股權,逐步把華強集團的優良資產轉出,累計投資總額不下5億元,到2002年底竟然控制了16.11億元的總資產,超過華強集團“改制”的評估價。
據內部人士透露,華強科技公司(華強集團股份公司)其資金是從華強集團內部的財務結算中心融資,亦即是華強集團借錢給他們購買華強集團的資產。此外,華強集團管理層私下成立了一批以個人名義注冊的公司,這些公司的資產都不在華強集團賬上。其中兩家公司的情況是:深圳市世通貿易有限公司原股東是李國洪和王學軍,注冊資本1500萬元。李國洪是華強集團副總裁。王學軍是集團下屬的信息產業公司副總經理,后來華強集團總裁梁光偉的夫人梁嘉成為該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深圳市永豐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是李崢和邱雪影,注冊資本1000萬元。兩人都是華強集團員工。該公司2002年3月資產總額達7368.6萬元,凈資產4432.05萬元。
這兩家公司在華強改制過程中起到了關鍵角色的作用,也被內部人士懷疑其資金來源于華強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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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華強每年也能收取租金5000多萬元,按使用年限(2009年10月12日止)計算,“華強電子世界”的租金收入超過3億元。華強集團還有“華強廣場”2.8萬平方米的建設用地;“華強花園ABC樓”1萬多平方米裙樓的“在建工程”等工程,有專業人士認為,如果按市場法和收益法簡單評估,上述土地、房產就超過5億元。
華強集團“改制”評估的國有凈資產是53949.98萬元。而有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改制當初華強集團除擁有上市公司深圳華強6.36億元權益外,還擁有不少優良資產,這些優質資產主要以土地、房產、股權投資形式存在。在資產評估中,未能準確評估這些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
國有資產最難估價的是土地資產,也是最容易流失的資產。華強集團“改制”的資產評估書說:“根據對華強集團截止評估基準日的資產結構的分析,部分資產的收益無法預測(如在建工程、部分長期投資等),不能采用收益法對其整體評估,故本次評估未采用收益法對采用加和法的評估結果進行驗證。同樣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評估也未對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進行驗證。”
資產評估書說:“華強集團的固定資產:2.2442億元,其中:建筑物:1.0079億元,各類設備:697.78萬元,在建工程:1.1645億元。”
資產評估書說:“上述房屋所在的華強片區的城市詳細規劃尚未確定,目前的實際用途未經深圳市國土部門的批準,其合法性無法保證。本次評估基于上述原則,對上述建筑物按法定的用途(即工業廠房)和使用年限(2009年10月12日止)進行評估。”例如:“華強電子世界”共有4萬多平方米面積,是20多年前建造的8層廠房建筑,如果按照上述成本法評估,即重置成本乘以成新率,“華強電子世界”評估的價值在1000萬左右。
事實是:深圳華強以低價整體出租給港商,港商經營的“華強電子世界”,每月從小租戶收取的租金高峰時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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