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傳出在此案中即便變賣大樓也要將事情查清的衡陽市建設局最終贏得了勝利。 記者 洪克非攝
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桑園路76號。殘酷的回憶仍讓蝸居在地下室的71歲老人廖名發驚恐不已。這里曾是他的棲息之地,如今卻已斷瓦殘垣,與周邊拔地而起的大廈高樓形成強烈反差。“包青天您在哪里”——插在斷墻上的黑色標牌,或許是還原當時情景最好的印證。
暴力拆遷
2008年11月8日凌晨,衡陽市石鼓區桑園路76號兩棟居民樓的居民正在熟睡之中,一伙身份不明的暴徒突然破門而入,將居民們強行從床上拖起,用出租車運走。挖土機隨后將這兩棟居民樓夷為平地,居民的財物全部被埋在廢墟中。
更令人發指的是,從床上被拖起的居民要求穿件衣服御寒時,竟遭到暴徒的毒打,以至被迫穿著短袖睡衣和短褲,在寒風中凍了數小時,其中有包括廖名發在內的兩名70歲左右的老人、兩名婦女和一個只有3歲的小孩。當時,這兩棟房屋共有8人居住。房屋被拆后,這8人無家可歸,連身上的衣服,都是天亮后找人臨時借的。由于擔心埋在廢墟下的財物丟失,幾個居民每天輪流值班。
這一惡性事件很快被湖南當地的媒體披露曝光。衡陽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市委書記張文雄、代市長張自銀多次過問,安排人員向市公安局和石鼓區委、區政府下發督辦函,要求迅速查辦。
此后,非法強行拆遷案犯罪嫌疑人段宜勇、符國慶、鄧云通、段軍、何國華、唐曙光,被衡陽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批準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陽福生在逃。
有關部門通報的情況是,段宜勇等人聯合開發“衡陽市汕林花園項目”時,在未經衡陽市房產管理局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做工作,與50余戶拆遷戶達成拆遷協議,但因賠償金額問題,一直未能與桑園街76棟、84棟的居民達成協議。11月8日凌晨1時許,上述人員帶人在現場用錘子和撬棍,強行破門進入桑園街76棟、84棟房內,將正在睡覺的居民從床上拖出實施暴力拆遷。
然而,這一暴力事件背后的故事遠非如此簡單。
“一女二嫁”埋禍根
事情源于一個城市建設開發項目。
1995年,為加強衡陽市城區道路建設和提高城市防洪能力,衡陽市人民政府成立雙橋南堤路街結合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暨指揮部。相關文件指出,雙橋南路工程建設是集堤、路、街為一體,與舊城改造相結合的綜合建設工程,為政府的重點項目。領導小組由主管城建的副市長牽頭負責。
與當前大多數城市擴改建工程的操作模式頗為相似,該項目政府不另行投資,只給予政策優惠,在建設好該工程后,允許開發商在旁邊進行地產開發獲益。之后,政府研究確定將該工程委托給雁城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雁城公司),由其自籌資金,實行滾動開發。這個總面積約500畝的綜合開發項目,一直到2000年才接近尾聲。骨頭啃完了,到受益的時候了,剩下的地產開發項目——汕林花園開始讓很多人惦記。
國土部門實地勘測,該宗地產開發項目土地紅線范圍內面積為9269.3平方米,合13.90畝。該地段東臨湘江,并與古四大書院之一的“石鼓書院”為鄰,是市區繁華之處。當時,這算得上衡陽的大型項目,投資上億元。衡陽市政府也給予了相當大的扶持力度——近30項優惠減免政策。
負責開發的雁城公司當時為衡陽市城建局下屬集體所有制企業。“雖然注冊的是集體所有制,實際是國家的資本,后經調整改革,2000年歸并到衡陽市建設局。”衡陽市建設局副局長仇益華說。
事實上,雁城公司只是手上有項目資源,自身的開發實力卻很弱。該公司人士稱,多數項目是與人合作,有的甚至只參與協調。雙橋南路工程的建設,大部分是私人老板墊資出力。更為重要的是,該公司幾任領導因身體原因頻繁更替,其中引發的混亂,給后來工程的管理留下了很大隱患。
雙橋南路工程的建設中,出力甚多的是陳友明。幾年下來,雁城公司欠其工程款達數百萬元。
2003年3月28日,雁城公司與陳友明就該項目的整體開發簽訂協議。陳友明將此項目設計為三塊:一塊靠河邊,設計兩棟高樓,將來用于商業開發;第二塊是衡南縣商業大院地段,稱為二號樓,作為日后的安置居民樓;第三塊為雙橋路,也是安置樓。總面積近6萬平方米。
依據先安置后開發的原則,陳友明在實施“三通一平”后,由于前期投資修路還有部分資金沒有回籠,一時資金周轉困難。為緩解資金壓力,2004年4月2日,陳友明將衡南縣商業大院地段以398萬元的價格與段宜勇合作開發。
事實上,雙橋南路(衡南縣商業大院段)就是汕林花園項目中的一部分(簡稱二號樓)。一號樓因地處臨江地理優勢,汕林花園的開發將是雁城公司用來收回前期投資的最佳途徑。
為保證自身利益,以防投資陷阱,段宜勇提出,需與雁城公司再簽訂一份合作協議。2004年4月7日和8日,雁城公司在原與陳友明簽訂的協議書上,簡單地更換了一下乙方的名稱,便草草簽下協議。
段按建筑實際面積60元每平方米定額上繳雁城公司,作雙橋南路建設攤銷費。項目由段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事后看來,雁城公司的“一女二嫁”行為,也成了事后經濟官司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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