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整體上市后如何持股
李榮融認為,總結第一任期的工作,國資委要牢牢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但是不能當“婆婆加老板”。
隨著更多具備條件的央企實現整體上市,作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國資委定位問題變得更加重要。
記者了解到,國資委曾派出得力人手,對“整體上市后國資委的持股問題”進行了論證。綜合各國的經驗,研究得出了三個選擇。第一是國資委直接持股;第二是國資委通過集團公司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例如現在的寶鋼模式;第三是國資委通過資產管理公司,持有各家央企上市公司股票。
李榮融昨天表示,“雖然國資委直接持股不存在法律障礙,但是我們認為,這個方式依然存在一定風險。”
記者了解到,反對國資委直接持股的理由有二。首先,認為裁判員跟運動員應該分開;其次,認為國資委官員跟企業家有很大差異,兩者不應混淆。
李榮融還說,在國資委和上市公司之間,生硬地夾一個集團公司,這也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在昨天的會議上,李榮融惟獨沒有對第三種選擇,即通過資產管理公司持有央企股票的模式做出任何批評。
專家認為,隨著資產管理公司的組建,中央企業整體上市的步伐將明顯加快。
被授予“業績優秀企業”稱號的30家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