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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三章 基礎教育
(六)提高基礎教育普及水平。義務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實現區域內均衡發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義務教育。確保每個適齡兒童按時入學并完成學業,基本消除輟學現象。嚴格執行國家義務教育質量標準、課程標準、教師資格標準以及校舍建設標準,保證義務教育質量。深化課程與教學方法改革,全面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開足開好規定課程,鞏固義務教育課程改革成果。不斷提高學校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學。大力推廣普通話教學,使用規范漢字。
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2015年基本普及學前一年教育,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重視0至3歲嬰幼兒教育。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科學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到2020年,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
(七)引導學前教育健康發展。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發展,把學前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鎮發展規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落實城市居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行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家庭困難幼兒入園給予補助。加強學前教育管理,規范辦園行為。完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按照國家的基本辦園標準,建立幼兒園準入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前教育的宏觀指導和管理,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學前教育。
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加大對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學前教育的扶持力度。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入園。采取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改擴建、新建幼兒園,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師舉辦幼兒園(班)。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的示范指導作用,帶動農村學前教育發展。
(八)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均衡發展是義務教育的戰略性任務。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加快推進薄弱學校改造,增加優質教育資源總量。實行縣(區)域內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學校和重點班。在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公辦學校的前提下,發展民辦教育,提供選擇機會。努力做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加快縮小城鄉差距。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傾斜,率先在縣(區)域內實現城鄉均衡發展,逐步在更大范圍內推進。努力縮小區域差距。加大對貧困地區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鼓勵發達地區對口支援欠發達地區。
保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重視快速發展的城鎮化進程對教育結構布局的影響,完善進城務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和保障體制。加強城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設和薄弱學校改造,提升城鎮義務教育承載能力,解決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問題。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研究制定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流入地考試升學的辦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就學困難、學習困難等原因而失學。
(九)支持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促進辦學體制多樣化,擴大優質資源。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鼓勵普通高中辦出特色。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鼓勵學校對具有特殊才能學生采取特殊培養方式,提高創新人才培養水平。
深入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落實課程方案。創造條件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大力推進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的變革,創新課堂教學模式。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大力加強實驗教學、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
鼓勵學校通過富有吸引力和特色的課程、教學及各類教育活動,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開發學生學習潛能,促進學生主動學習,切實提高學習質量。學校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對學生心理、學業、升學、就業等多方面的指導。
堅持公益性原則,落實政府責任,完善高中辦學體制,推動改革和發展機制創新。鼓勵和支持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發展。
(十)促進特殊教育穩步發展。重視特殊教育。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提高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的兒童少年入學率,確保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基本實現省轄市和縣(市)都有一所達到國家基本辦學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制定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強特殊教育教學、教材、教具的研究、推廣和應用。逐步解決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問題。各級各類學校在招生、入學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學生。鼓勵和支持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創造學習生活條件。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十一)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減負落實到中小學教育全過程,貫穿于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率先實現小學生減負。各級政府要把減負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改革教學內容、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規范辦學行為,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學率和考試成績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和考試成績為標準進行獎懲。規范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學校要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不得增加課時和教學難度。要提高教師業務素質,增強課堂教學效果,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公辦學校教師不得從事有償的課外教學活動。各種等級考試和競賽成績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豐富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積極開展科技實踐活動,提高青少年科學素質、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不斷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保護學生視力。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兒童少年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養子女的良好習慣,加強與學校的溝通配合,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四章 職業教育
(十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把職業教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職業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會,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積極構建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以中等職業教育為主體、中職高職相互銜接、職前職后相互溝通的具有河南特色的職業教育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職責,促進職業教育資源整合。把職業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促進職業教育規模、專業設置與社會需求相適應。統籌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統籌中、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把中等職業教育作為加快發展職業教育的重點。努力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盡快實現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占高中階段的55%以上的目標。
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積極探索學分制、分階段學習等更加靈活的彈性學習制度, 方便學生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實訓基地建設,加強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實施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使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到國家制定的基本辦學標準。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建立健全職業教育發展質量保障體系,吸收企業參加教育質量評估。繼續實施職業教育攻堅計劃,進一步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視國際市場的開拓和合作。充分發揮我省人力資源優勢,研究國際人才市場需求,培育急需人才。加強與國內外大企業集團、知名企業合作,開展訂單式、定向式人才培養,提高我省人力資源輸出水平和輸出能力。注重根據國內外職業教育發展的方向和模式變化,不斷引進具有前瞻性、國際化的職業培訓項目。
(十三)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擴大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比例,對做出重大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給予獎勵并授予榮譽稱號。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競賽制度,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行行出狀元的社會風尚,著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推進職業院校課程內容和職業技能標準相銜接。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促進學生充分就業、對口就業。
完善職業教育助學政策。實行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
拓寬畢業生繼續學習通道。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課程銜接體系。鼓勵畢業生通過工學交替的途徑在職繼續學習。個人的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可作為教育機構錄取的重要依據,做出突出貢獻者可免試入學。完善職業學校畢業生直接升學制度。
(十四)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增強職業教育集團發展活力。進一步探索集團化辦學模式,加強職業教育集團內涵建設,走集約發展職業教育的路子。新建的職業教育園區或中等職業學校、縣級職教中心要與當地的產業集聚區或產業園區建設相結合,積極吸引重點企業參股職業教育集團,促進校企之間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推動我省職業教育向規模化、集團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集中力量建設職業教育園區,逐步形成區域性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調動行業企業舉辦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勵行業組織、企業舉辦職業學校,鼓勵委托職業學校進行職工培訓。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十五)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圍繞現代農業、縣域經濟發展、農村勞動力轉移,重點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中等職業教育。鼓勵城鄉合作與區域合作,提升農村和貧困地區職業教育發展水平。把農村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納入農村綜合改革內容。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加強縣級職教中心建設,強化各類職業教育資源的統籌協調和綜合利用,健全縣域職業教育網絡。加強涉農專業建設,加大培養適應農業和農村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力度。支持各級各類學校積極參與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建立長效機制,加快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創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十六)創新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深化體制改革,堅持政府主導地位,充分調動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的積極性,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逐步形成多樣化、多渠道、集團化、開放靈活的辦學格局。充分發揮國家職業教育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的重要作用,創新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探索職業教育多元化辦學新格局,探索職業教育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路子,探索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新機制,探索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的新舉措,探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新途徑,為全國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經驗和借鑒。做好“職業教育綜合改革”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