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系列教育重大舉措,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確保教育公平,實現教育惠民,構建教育資助新體系,今年約有3.4萬名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從小學至高中實現“零費用”入學;實施全面消除義務教育階段薄弱學校行動計劃,用5年的時間讓191所學校甩掉“薄弱”的帽子……昨(8)日,成都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
以及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為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確保教育公平,實現教育惠民,出臺了一系列教育重大舉措。
舉措一:教育資助
3.4萬貧困生上學“零費用”
今年6月1日起,成都新的教育資助體系將正式實施。據初步測算,全市今年約有10.1萬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將獲得教育資助,各級政府和各類學校用于教育資助的資金預計達8000多萬元,全市約3.4萬名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從小學至高中均可實現“零費用”入學。
資助范圍為成都市19個區(市)縣和高新區,資助對象為具有成都戶籍,且在成都市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許可的幼兒園、公辦中小學、公辦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資助: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父母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孤兒;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影響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子女正常學業的特殊困難家庭學生。受資助學生在家庭經濟狀況脫貧后,不再享受資助。
具體資助項目包括:學前教育階段免收雜費、保育費和管理費;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雜費、信息技術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并對符合資助條件且在校住宿的學生給予適當生活補助;高中教育階段免收學費,并對符合資助條件且在校住宿的學生給予適當的生活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免收課本費;城、鄉低保家庭學生除享受政府資助外,學校免收其社會實踐活動費、小學生托管費、自行車停車費、高中計算機上機服務費、高三考前補習費、會考費、升學考試費和住宿費等費用。
教育資助原則上按學年申請、評審和發放。具體申請要在開學兩個月前,低保家庭學生需要到戶籍所在地錄入基本信息,而其它困難學生要向就讀學校直接提出申請。對已經確定的教育資助對象,學校不得再向其收取已納入資助項目的任何費用。
舉措二:改善辦學條件
5年后基本消除薄弱學校
“目前,成都義務教育階段還有薄弱學校191所,其中中心城區44所,郊區(市)縣147所,扶助城鄉薄弱學校,是當前實現教育惠民的一項重要任務。”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長蔣平說。
從2007年起,成都市啟動實施“全面消除義務教育階段薄弱學校行動計劃”。該“計劃”提出: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薄弱學校校舍建設、技術裝備等硬件建設任務,明顯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用5年左右的時間,提高薄弱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化,教育資源配置均衡化,學校管理規范化,辦學特色多樣化,基本消除薄弱學校,基本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舉措三:農民工子女入學
統一安排接受義務教育
成都市2007年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遵循“政府負責、齊抓共管、公辦為主、依法規范”原則,規定暫住在本市五城區和高新區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憑家長本人在本市五城區和高新區就業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5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機關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IC卡暫住證,原籍農業戶口簿等有效證明,在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接受義務教育有關情況確認手續后,由街道辦事處免費開具由成都市教育局統一印制的《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證明》,再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登記,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入學。
舉措四:學費平等
職教與普高學費相同
2007年新學期起,成都市九個遠郊區(市)縣實施學生就讀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相同學費標準、政府進行職教學費補助的辦法,凡戶籍在成都市金堂縣、蒲江縣、彭州市、大邑縣、邛崍市、都江堰市、新津縣、崇州市、青白江區等九個遠郊區(市)縣,2007年起就讀成都市區域內合格的普通中專、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和成人中專,所繳納的學費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級示范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的學費標準一致。
凡符合“成都市教育資助體系”規定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子女選擇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學費由政府全額資助。為保證措施落實,市政府要求中等職業學校在新生入學時必須與學生簽訂就業協議,確保接受學費補助的學生在第三年參加綜合實習并有勞動所得,保證合格畢業生順利就業。
該辦法的實施,預計今年將惠及學生2.4萬人左右,加上五城區和高新區以及部分二圈層區縣的職教資助政策,預計將有3.6萬左右的成都市戶籍的學生可以得到政府的資助,惠及面將達到70%左右。
舉措五:預防輟學
學生輟學將處罰責任人
為依法預防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市政府出臺《成都市預防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辦法》,即日起開始實施。
《辦法》提出,建立預防義務教育輟學責任追究制度,拒絕接受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因侮辱學生人格、體罰或變相體罰導致學生輟學的;對學生輟學情況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以各種理由勸退在校學生的;因教師師德原因或學校其他原因導致學生輟學的。出現以上任何情況的,將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給予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行政處分。
舉措六:規劃建設
新建改建40所高中學校
《成都市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昨日正式出臺,明確提出:
新(改)建10所優質高中學校、改(擴)建30所普通高中等城鄉教育一體化重點建設項目;在6個區(市)縣開展素質教育特別實驗區、新建46所校園文化建設示范學校等推進素質教育重點建設項目;新(改)建9所國家級示范性職業院校、新(改)建10個國家級重點專業等職業教育重點建設項目;新建1425畝成都大學新校區等地方高校院校重點建設項目;評選、培養包括市級教育專家、省級特級教師、優秀青年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及后備人選在內的2000個名師等教師隊伍重點建設項目;義務教育“兩免一補”等平民教育救助體系重點建設項目;戶籍改革后成都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問題的研究等教育發展重點研究項目。(記者 馮雅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