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批評一些重點高校舉辦所謂外國大學預科班的行為,是“背離公益原則,追逐經濟利益,損害師生權益,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
留學“預科班”存在不實宣傳
教育部通過其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的通知》。通知批評說,當前一些高校特別是重點高校自行舉辦所謂的外國大學預科班。通過簽訂所謂相互承認學分協議,告知參加學習的學生“有機會轉到外國大學繼續學習,并在完成學業后在境外獲得外國大學的學位證書。”
教育部稱,經過調查,這類“預科班”有的純屬外語培訓,有的外國大學不參與在中國的教學活動,學生也存在拿不到國外學位證書的問題。上述宣傳系不實宣傳。
教育部表示,一些地方和學校背離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追逐經濟利益,更有個別地區和學校缺乏依法辦學和維護教育主權的意識違規辦學,損害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甚至引發了群體性事件。教育部認為不宜實施此類教育活動,更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實施此類教育活動。
三類聯合辦學項目今后將不批
教育部強調,要抵制和糾正將中外合作辦學當作創收手段的錯誤認識和做法。對于外國教育機構在國內已舉辦同類合作辦學項目,或者擬辦的合作辦學項目在國內較為集中的,以及申報的收費標準明顯偏離辦學成本的,原則上不予批準。
教育部還表示,有些地方和學校不考慮辦學目標和運行能力,不仔細核查外方的資質和辦學能力,偏重在辦學成本相對低廉的商科、計算機等學科低水平重復辦學;有些學校引進外國教育優質資源、核心專業課程以及外國教育機構教師授課的比例很低,難以保證辦學質量。教育部決定,今后審批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將以外國教育機構是否為外國知名的高等教育機構或知名學科專業及著名教授等作為主要依據。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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