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9日電 日前,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務院僑辦等16家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意見》規定,今后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受編制數額、增人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限制。
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受編制數額、增人指標、工資總額和出國前戶口所在地的限制。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每年在國內全時工作的時間一般應在九個月以上。
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可參照其學歷、學術或專業技術水平直接聘任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受本人任職年限、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等限制;回國工作后,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可按相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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