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社會建設
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公共服務,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建設和諧社會。
第一節 教育文化
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堅持教育公益性質,加大財政對教育投入。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健全學生資助制度,保障經濟困難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教師素質。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以農村義務教育為重點,繼續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繼續調整農村中小學布局。加快推進義務教育規范化建設,基本實現教育管理信息化。實施職業教育攻堅戰,加強以實驗實訓基地和職教師資培訓為重點的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大規模培養產業工人及其他專門人才,提高農民素質。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提高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穩步發展高等教育,著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積極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快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推進文化產業發展,保護民族文化遺產。
第二節 衛生事業
關注人民健康,發展衛生事業。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并重,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完善國民健康政策,鼓勵社會參與,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為群眾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價廉的衛生醫療服務,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深入開展城鄉清潔工程。
第三節 城鄉就業
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城鄉人力資源市場。加強政府引導,改進公共就業服務,完善市場就業機制。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就業規模,改善就業結構。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加強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困難。積極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和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指導工作。
第四節 社會保障
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提高統籌層次,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加強基金監管。加快建立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特別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第七章 生態環境
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
第一節 生態建設和保護
加強重要生態公益林、自然保護區、重要地質遺跡、濕地生態系統和野生動植物、生物物種資源等的保護,恢復或增強生態服務功能。嚴格執行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和“三同時”制度,加強重大地質災害區和已開采礦區的生態恢復和治理。建設茅尾海、潿洲島—斜陽島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態保護區,保持近海生態功能。加強珍稀瀕危物種及沿海紅樹林、海草床、河口港灣濕地等重要海洋生態系統的生境保護。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巖溶地區生態修復與保護、海島生態保護、防護林體系、水土保持、城市環境改善、標準海堤等生態工程建設。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環境模范城市和國家環境友好企業活動。
第二節 污染防治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促進污染物和廢料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無公害生物農藥、高效綠肥、生態養殖等。對邕江、欽江、南流江等重點江河污染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加強城市(鎮)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控制與治理。截斷地下水污染通道,防止地下水水質污染和惡化。臨海工業廢水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嚴禁任何類型的污水未經處理向海洋直接排放。燃煤電廠必須按照環保規定建設并使用脫硫設施達標排放。強化對沿海重化工業的環境風險防范,加強對主要入海河流流域、河口及陸源排污口的監控管理,實施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提高大中型港口、停港船舶和海上石油平臺、海洋工程的廢水、廢油、垃圾回收與處理裝置的配備率,實現達標排放。建立溢油、赤潮應急反應預案。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實施海洋環境預警預報工程。
第三節 生態合作
加強泛北部灣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把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海洋漁業資源開發保護、海岸帶管理、海洋環境資源調查、海洋災害預警預報等作為重點領域,建立國際合作機制,聯合實施保護項目,共建良好陸海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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