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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發展民族文化工程
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解決1563個“盲村”(自然村)中已通電自然村、46.7萬戶廣播電視信號覆蓋。實現自然村能夠接收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的廣播節目和8套以上的電視節目,力爭基本實現“戶戶通”。
——建立健全文化設施網絡。
村級綜合文化活動場所建設。包括文化室和農家書屋。
71個民族鄉鎮綜合文化站達到“四有標準”(有陣地,新、改建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建筑面積不低于400平方米;有設施,配備基本的設施設備和文化活動器材;有人員,配備文化站長和專職文化輔導員;有內容,經常組織開展富有地域特色、群眾廣泛參與的文化活動)。
人口較少民族的2個自治州所轄9縣(市)及16個自治縣文化館、圖書館達標改造。
161個人口較少民族所在縣實現縣縣有新華書店。
——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的支持力度,提高人口較少民族的2個自治州所轄9縣(市)及16個自治縣、71個民族鄉鎮、2119個行政村基層服務網點的服務能力,在縣有支中心、鄉有基層服務點的基礎上,實現“村村通”,并推動“進村入戶”建設。
——28個民族標志性文化設施建設。在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建設民族博物館、民俗博物館、生態博物館或民族文化體育廣場等。
——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對人口較少民族的2個自治州所轄9縣(市)及16個自治縣、71個民族鄉鎮現有專職文化隊伍和業余文化隊伍進行系統培訓。
發展民族文化事業
——人口較少民族重點文藝院團建設。重點支持人口較少民族的2個自治州和16個自治縣的文藝團體。
——人口較少民族文學藝術影視創作工程。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題材的文學、藝術、電影、電視劇等文藝作品創作的支持力度。
——人口較少民族古籍總目提要編纂及五種叢書工程。為每個民族編纂一本古籍總目提要,出版一套民族問題五種叢書。
——人口較少民族文化產品譯制。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文化產品譯制的扶持力度,做好新疆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和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等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的影視節目譯制工作。
——少數民族文字出版工程。大力推動人口較少民族語言文字作品翻譯出版,將一批優秀漢文、外文出版物翻譯成民文(含民漢雙語)出版物,出版一批原創優秀民文(含民漢雙語)出版物。
——人口較少民族語言文字軟件研發和推廣應用。支持人口較少民族語言文字(如柯爾克孜族語言文字)軟件、涉農軟件等軟件技術研發和產品推廣應用。
——定期舉辦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適當擴大人口較少民族文藝節目的比例。
——人口較少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工程。采取學歷教育、短期培訓等多種方式,有計劃、有步驟地培養各類文化藝術人才。
文化遺產挖掘和保護
——人口較少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大對入選國家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人口較少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培養民族文化傳承人。
——人口較少民族文化生態鄉村建設。對人口較少民族文化生態進行整體性保護。
——扶持建立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企業和示范基地。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產性保護。
——保護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傳統生產工藝和技術。對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目錄中涉及人口較少民族的特需商品,加強傳統生產工藝和技術保護。
——扶持《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人口較少民族古籍保護、搶救、整理、出版工作。
——人口較少民族古籍資源數字化建設。開發人口較少民族古籍資源數據庫。
——人口較少民族瀕危語言的搶救和保護。建設瀕危語言文字資源數據庫。
民族文化產業發展
——加快文化產業基地建設。加大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等方式,支持文化產業基地建設,加快發展民族特色文化產業群。
——擴大對外文化貿易。鼓勵和優先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貿易渠道和網絡拓展,打造民族文化貿易品牌。
民族傳統體育
——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村級體育文化活動場地建設,包括配置必要的健身設施。71個民族鄉鎮、人口較少民族的2個自治州所轄9縣(市)及16個自治縣民族體育場館、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設。
——保護和推廣傳統體育項目。創建國家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保護傳承示范區,建設一批人口較少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基地,培養民族傳統體育人才。
——定期舉辦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注重挖掘、整理、展示和推廣人口較少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提高人口較少民族項目比例。
(五)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人力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堅持人力資源開發優先戰略,以提高少數民族群眾科學素質為基礎,以提高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為核心,大力開發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向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流動,為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提供強大的人力和智力支撐。
1.加強干部教育培訓。結合大規模干部教育培訓,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干部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培訓。重點加強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縣鄉主要領導干部、人口較少民族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以鄉鎮干部為主體的農村基層干部以及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隊伍的培訓。繼續實施人口較少民族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加強對人口較少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工作。加大公務員對口培訓力度,加強干部交流和掛職鍛煉。
2.培養專業技術人才。進一步擴大人口較少民族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規模,提高專業技術人才創新能力。加大對農業、衛生、教育、文化、商貿旅游、服務業、社會管理、企業經營和能源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技術骨干的培訓力度。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實施人口較少民族專業技術骨干人才培訓計劃。國家實施的重點人才工程,向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傾斜。
3.培養技能人才。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實訓基地建設,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技能人才培養能力建設。加強職業培訓,著重培養行業緊缺、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能人才,實現技能人才總量大幅度增加。對農村未能繼續升學并準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實施勞動預備制培訓。加大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對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的支持力度。
4.培養農村實用人才。以農村青壯年勞動力作為培訓重點,大規模培養種養殖能手、致富帶頭人、農牧民技術員、手工藝制作人才和農業產業化急需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合作組織帶頭人和農村經紀人,使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每個家庭至少有一名“種養殖能手”;每個村至少有一名致富帶頭人。加大“陽光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星火科技培訓”、“科普惠農興村計劃”、“雨露計劃”實施力度,提高婦女參訓比例,鼓勵和引導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大力開展城鄉人才對口扶持,推進萬名醫生支援農村衛生、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社會工作者服務新農村建設、科技人才下鄉支農等工作。
5.提高勞動者綜合素質。開展當家理財人、文化傳承人、傳統手工藝、婦幼保健、文明健康生活習慣、掃盲等培訓,培養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講文明、守法紀的新型農牧民,使戶有當家理財人,村有文化傳承人,育齡婦女掌握基本婦幼保健知識,群眾養成良好生活習慣,青壯年基本掃除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