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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切實改善民生為核心,以轉變發展方式、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為主線,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發展保障能力;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發展社會事業,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民族文化建設,促進民族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培養造就各類人才;增強民族團結,構建和諧家園,促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規劃,全面發展。以發展為第一要務,統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黨的建設和城鄉發展,加強規劃引領,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升發展保障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2.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解決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使各民族群眾共享發展成果,充分感受祖國大家庭的溫暖。
3.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強對口支援,組織經濟較發達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所在地區開展對口幫扶,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激發各族群眾發掘自身潛力和發揮主觀能動性,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共同創造美好生活。
4.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尊重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律,充分考慮民族特點、地域特征和發展水平,實事求是、因族舉措、突出重點、體現特色、梯次推進,各有側重地“夯基礎”、“促發展”、“達小康”。
5.堅持民族團結,和諧發展。大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以發展促穩定,以穩定保發展,共建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美好家園,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三)主要目標。
到2015年,人口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實現“五通十有”,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基本實現“一減少、二達到、三提升”。具體為: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通油路,通電,通廣播電視,通信息(電話、寬帶),通沼氣(清潔能源);有安全飲用水,有安居房,有衛生廁所,有高產穩產基本農田(草場、經濟林地、養殖水面)或增收產業,有學前教育,有衛生室,有文化室和農家書屋,有體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動場地,有辦公場所,有農家超市(便利店)和農資放心店。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貧困人口數量減少一半或以上;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當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左右的民族的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全國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礎設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發展能力大幅提升。
到2020年,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發展更加協調、生活更加富裕、環境更加美好、社會更加和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三、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加強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大幅提升發展保障能力。
基礎設施是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的重要保障。要繼續把加強和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放在優先地位,著力提升發展保障能力。
1.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進行政村通瀝青(水泥)路建設,加強具備條件的自然村通公路和村莊內道路硬化建設,滿足人口較少民族群眾的基本出行需求。加強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設,改善農村公路網絡狀況,提高農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整體服務能力。推進鄉鎮客運站建設,加強口岸公路、國邊防公路、紅色旅游公路建設,支持重要水運通道和便民內河水運設施建設。
2.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基本農田和草場建設,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步伐,支持農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機耕道路(牧道)和農田林網建設。加快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加強田頭水柜、集雨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加大水源工程建設力度,推進灌區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強中小河流、山洪地質災害治理和農村河道水系整治,加快水毀災毀水利工程修復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水源保護及水污染防治。
3.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綜合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干線光纜建設,加快實施村村通電話工程、移動網廣覆蓋和寬帶通信工程,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的信息網絡覆蓋率,力爭行政村基本通寬帶,自然村和交通沿線通信信號基本覆蓋。
4.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提升供電可靠性和供電能力,推進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因地制宜發展小水電、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解決不通電行政村、自然村用電問題,實現無電地區電力全覆蓋。加強可再生能源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繼續推進沼氣、節能灶、小水電代燃料、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站等農村生態能源建設。
5.加強農村人居環境建設。搞好鄉村規劃,優化村莊布局,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農村危房改造步伐,推進游牧民定居。鼓勵和支持農牧民建設富有地方特點、民族特色、傳統風貌的抗震安全節能環保型住房。保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實施農村清潔工程,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搞好農村排水、河道疏浚以及垃圾、污水處理,支持農牧民改水、改廚、改廁、改圈,改善人居環境。實施農村社區建設創建活動,加快農村社區便民、利民網點建設。注重村莊安全建設,防止災害對村莊的危害。
6.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實施天然林保護二期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繼續推進退牧還草、防護林體系建設、石漠化綜合治理等生態建設工程。加大對天然草原植被恢復、防沙治沙工程、水土保持的支持力度,加大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加快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生態移民,搞好易地扶貧搬遷,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對守邊固土不能實施移民搬遷的邊民實施更加有效的生活保障措施,努力改善邊民的生存環境。
7.推進小城鎮健康發展。以人口較少民族的民族鄉、自治縣、自治州為重點,積極穩妥推進小城鎮建設,促進城鄉良性互動和協調發展。加強小城鎮供水、基礎道路、農貿市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強化小城鎮產業功能,把中心鎮、重點鎮建設成為生產要素集聚和承載農村人口轉移的重要區域,打造一批特色鮮明的街道或鄉鎮,促進特色產業和農村人口向小城鎮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