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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昨天宣布,從今天起,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
未來居民用電價格調整將試行階梯電價制度,由各地政府召開價格聽證會后確定。擬實施的階梯電價分為三檔,超出第一檔擬每度提價5分錢;超過第二檔每度擬提價3毛錢。
此外,為控制煤炭價格過快上漲,國家發改委決定2012年度合同發電用煤(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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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電價
居民電價劃分三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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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昨天宣布,我國將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電價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式逐級遞增。擬實施的階梯電價分為三檔,各省份根據本地居民戶均月用電量,覆蓋前80%用戶的電量為第一檔,是基本生活用電,電價不做調整;超出第一檔并覆蓋前95%用戶的電量為第二檔,是正常用電,提價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錢;超過第二檔的電量為第三檔,是高質量生活用電,每度提價3毛錢。
在實行階梯電價的同時,對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設置每戶每月10千瓦時或15千瓦時的免費用電量,由此每年每戶可減少電費支出60元至90元。
各地實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的具體方案,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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