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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分時電價可以并行
>>釋疑
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后,還能否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此,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表示,階梯電價和峰谷分時電價并不矛盾,可以并行。二者都是重要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居民階梯電價主要是鼓勵電力用戶節約用電;峰谷分時電價主要是鼓勵電力用戶在高峰時少用電,在低谷時多用電,削峰填谷,提升電力系統運行效率。鼓勵實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并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峰谷分時電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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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煤價
市場煤價最高800元/噸
>>發布
此次電煤價格調控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上漲幅度。明年重點電煤合同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
二是對市場交易電煤實行最高限價。從明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島港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發熱量在5500大卡的市場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其他熱值電煤相應折算;電煤交易雙方通過鐵路、公路運輸的電煤市場交易價格,不得超過今年4月底的實際結算價格。
三是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降低煤炭企業經營成本。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越權或擅自設立的附加在煤炭上征收的所有基金和收費項目,必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消;省級人民政府對煤炭征收的基金和收費項目,征收標準合計不得高于每噸23元,并不得對省內外用煤實行不同標準。
國家發改委表示,這次實行的是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當電煤價格在全國范圍內趨于穩定后,將及時公告解除。
今年電煤價格上漲較快
>>原因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說,穩定價格總水平是今年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目前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已連續3個月回落,但煤炭價格仍然保持了上漲偏快的勢頭。據監測,反映市場煤炭價格走勢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為9.5%。
煤炭是重要的基礎能源,也是火電行業的主要原材料。電煤價格較快上漲,使火力發電企業成本快速上升,經營困難加劇,購煤發電能力受到較大制約,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電出力下降,電力供應緊張。為緩解煤電價格矛盾,促進煤炭和電力行業協調健康發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有必要加強調控,穩定電煤價格。
仍能保障煤炭企業收益
>>影響
該負責人表示,本次調整是在保障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獲得較好收益,不影響煤炭企業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實施的。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主要是考慮目前合同電煤價格低于市場價格較多,允許合同電煤價格在一定幅度內上漲,有利于適當縮小合同煤與市場煤的價差。
將主要港口市場電煤平倉價格控制在每噸800元左右,直達運輸市場電煤價格控制在不高于今年4月份的水平,能夠保障煤炭企業仍然獲得較好利潤,不會影響市場供應。
各地針對煤炭設立的基金和收費項目較多、標準較高。清理涉煤基金和收費項目,既有利于促進煤炭市場順暢流通,也有利于幫助煤炭企業緩解經營壓力,更好地執行電煤價格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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