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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限外令”收緊購房標準
據了解,關于境外人士和機構境內購房的限制文件出現在2006年7月,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
根據2006年版的《意見》,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而最新發布的《意見》則將境外個人購買自住房的數量,明確限制為一套,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也只能在注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本報記者張靜
■ 北京落地
北京“限外令”將修改
記者昨天從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在2007年就已經發布了“限外令”,境外個人工作學習超過一年方可在京購買一套自用、自住的商品房,購房前須辦理居留狀況證明;境外個人購買自用、自住商品房,須提交該商品房是符合實際需要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購買后不得隨意出租、轉讓。
據介紹,2009年初,在房地產市場低迷時,北京的“限外令”曾暫停實施一年,今年年初,暫停期已經自動廢止。因此從今年年初,北京已經開始重新執行“限外令”。
業內人士表示,住建部和國家外匯局昨天出臺的“限外令”,與北京已經實施的“限外令”相比,審查更為嚴格,由原來的“一城一套”變為“一國一套”。按照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境外個人購房的情況將會被錄入全市統一的信息平臺“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但是權屬系統只能查詢到境外個人在北京市的購房套數,而不能查到全國的購房情況。昨天出臺的新規中,要查驗個人超過一年的工作證明,以及境外個人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這就意味著,如果境外人士在其他城市已購房產,就不能在北京再買房了。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北京目前實施的“限外令”如何修改和完善,將與相關部門協商研究后確定。
據了解,去年境外人員在京購房的總量約2000套。
本報記者 馬力 (記者張靜)
兩部門要求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自用住房
記者15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要求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