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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新網10月29日電 9月29日,國家針對地產調控再出重拳,推出了相比于之前政策更加嚴厲的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措施。隨后,各地紛紛出臺細則,落實樓市調控政策,其中住房“限購令”成為關注焦點。接著,北京,浙江等地又出臺了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而近日,國務院重申“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再度發出樓市調控不動搖的聲音。
新聞背景:國慶前“新國五條”出臺
9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下發通知,推出五條措施進一步推進房地產調控,被業界稱之為“二次調控”,又稱作“新國五條”。
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二是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的政策。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的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關注焦點:“限購令”席卷全國14城市
自“9·29”新政以來,“限購令”蔓延全國,成為地方落實9·29樓市“二次調控”政策的一大招式,截至目前至少包括北京、上海和深圳在內的14個城市已經推出限購令。
9月30日晚上,深圳緊急出臺“限購令”,規定從10月1日起,在深圳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其中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能夠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深圳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
實際上,“限購令”始于今年4月30日北京出臺的“國十條實施細則”,該細則明確提出:從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廈門市國土房產、金融管理、稅務等7個部門在十一當天聯合下發了有關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并決定采取臨時性限購措施,即從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廈門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繼深圳、廈門之后,10月7日晚間,上海也出臺“限購令”,具體為:“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
目前,除上述北京、深圳、廈門、上海等4個城市外,還有福州、???、杭州、寧波、南京、天津、廣州、三亞、大連和溫州等10個城市出臺了樓市“限購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