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樓市調控政策近期陸續出臺。與北京調控政策的嚴厲程度相比,其他地方樓市新政則顯得“和風細雨”,力度“溫和”。
4月末,北京市率先推出細則,除強調堅決遏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加強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之外,明確提出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購房貸款。北京細則中最為嚴厲的要數“限購令”,即同一購房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這使得北京細則成為各地樓市調控細則中力度最大的。
青島和深圳等地出臺的細則雖然沒有明確限制家庭購房套數,但對三套房貸款問題都作出了規定,基本按照國家政策上限執行。
深圳版樓市調控細則要求對購買不同套數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房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深圳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青島版細則也要求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商業銀行可停發第三套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相比之下,隨后出臺的廣州、重慶等地細則更加“緩和”,不僅沒有明確限制家庭購房套數,對于三套房貸款也沒有明確規定。
廣州版細則從8個方面提出24條措施,重點放在增加有效供給、加強住房保障等供應端的調控上。重慶版細則也未對二套房認定和三套房貸款作出明確規定,僅提出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大幅度提高,政策執行力度較為寬松。
總體來看,各地出臺的細則都遵照了新“國十條”定下的基調,提出增加供給、加強保障房建設、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等,但政策力度不一。目前,尚未公布的上海和杭州樓市調控細則成為市場關注的熱點。本報記者 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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