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金不得低于市價][解讀:從拆到搬折射進步][明確7種公共利益/要點][將禁止以斷水斷電斷氣等方式實施搬遷][強制搬遷前補償被征收人][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改造危房]
本報訊備受各界關注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今起正式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29日將在其網站上公布征求意見稿的全文。征求意見稿共五章四十一條,分別對適用范圍、征收程序、征收補償、關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實施的拆遷等問題予以了明確規定。
其中,征求意見稿對政府征收房屋的補償問題予以專章規定。要求被征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生效之日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
征求意見稿對征收補償規定了六個方面的主要問題:一是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二是貨幣補償的金額,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生效之日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或者抽簽等方式確定。
三是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調查登記,擬定補償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見,經修改完善,報有關政府批準后公告;其中危舊房改造補償方案在批準前還應當征得2/3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四是房屋征收部門按照補償方案與被征收人訂立補償協議;其中危舊房改造的補償協議,在簽約期限內簽約率達到2/3以上的,方可生效。
五是如一方當事人未履行補償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六是政府應當為征收個人住宅的被征收人提供適當房源,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為其提供保障性住房。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界人士可以在2月12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或者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郵政編碼:100017),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字樣,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方式:fwzs@chinalaw.gov.cn。
本版稿件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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