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產業轉移的規模可能被夸大了。世界銀行和華盛頓智庫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專家最新研究發現,有部分產業將發生轉移,但貧困國家排放量凈增長數量很小。正如香蕉最適宜生長在溫暖的地方一樣,德國主要生產商也不會因為碳排放價格升高而悉數遷往中國。此外,貧困國家能源密集型商品產量增加將把資源由其他行業吸引過來。因而,從總體上看,如果歐洲和美國到2020年將排放水平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17%,發展中國家排放增長幅度只有1%。和不做任何調整的情況相比,全球排放量仍然降低將近10%。所以,產業轉移造成“碳泄漏”對于全球排放量的影響并不像人們擔心的那樣嚴重。
不過,這并沒有阻止許多國家提高進口稅收,特別是針對那些來自碳排放成本較低國家的商品。從環保規則更為嚴格的國家的角度來看,這一舉動很容易理解。根據研究,美國要達到減排17%的目標,不得不將鋼鐵等能源密集型產品的產量和出口量分別削減4%和12%,這類生產企業自然會要求得到某種補償或保護,難怪美國眾議院通過的氣候法案中包含了對碳排放要求寬松國家進口商品征稅的規定。法國總統薩科齊也提議歐洲采取類似策略,如若不然就等于是在“助長產業轉移”。
從進出口貿易的角度來看,關稅不以碳排放為依據進行調整自然最好不過。即便是有相應的調整措施,其作用還要取決于具體的標準:究竟是以進口國自身生產相同產品的碳排放量為基準,還是以出口國生產時實際的排放量為基準。例如,美國生產一輛汽車產生10噸二氧化碳,每噸二氧化碳征稅60美元,那么對進口到美國的外國汽車每輛要加收600美元稅款。而如果以中國實際生產一輛汽車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基準,稅款將增加一倍。如此一來,受損的將是發展中國家,因為它們傾向于使用更多的碳消耗型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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