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廢之爭
“現在對經濟適用房詬病很多,它確實在經歷一個歷史發展過程。”上述住房部官員說。
從目前許多地方的做法看來,逐步減少經濟適用房、加大廉租房的供應量已然成為一個趨勢。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從制度上避免了讓其陷入如今經濟適用房的尷尬。
該辦法對廉租住房的保障資金及房屋來源、實物配租或貨幣補貼的保障方式、申請與核準辦法、如何進行監督管理等等,都有詳細的規定。更重要的是,辦法中指出,廉租住房建設要“堅持經濟、適用的原則”。
“換言之,廉租房也是一種經濟適用房,這應該成為以廉租房逐步取代經濟適用房,使廉租房本身成為經濟適用房的起點。”上述業內人士說。
上述住房部官員也表示,目前政府部門主要操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其中,廉租房3年保障的總戶數是747萬戶,要求建設廉租房518萬套,平均每年170萬~180萬套。
按照這一表述,經濟適用房似乎缺位了。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侯晰珉近日指出,經濟適用房是現階段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別是一些住房價格較高的大中城市,適度發展經濟適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回建強認為,廉租房單獨承擔住房保障任務不符合國情,它也不能解決居民長久居住需求和要求。所以經濟適用房短期內不會消失。
“經濟適用房制度目前面臨的關鍵問題是如何加強準入和監督管理。”侯晰珉說。(王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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