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07年49部門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全文)
審計署發布五家金融機構資產審計報告(全文)
9月5日,審計署發布《49部門單位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其中結余、閑置資金近30億元,占中央部門本級預算問題金額的10%。
中國審計學會理事、清華大學會計研究所教授郝振平向記者表示,隨著審計部門對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中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力度的加大,違法違規比例在減少,但資金閑置浪費現象在增加。
“這個現象不難理解,許多部門在申報預算的時候多報、亂報,先把錢要到手。”郝振平說,許多部門認為只要不違法違規就不會出太大問題,多報預算造成的資金結余規模大、沉淀、閑置浪費現象卻沒人管。
30億資金閑置凸顯預算執行缺剛性
閑置浪費資金問題幾乎年年都有,而且屢審屢犯,這也是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面臨的老大難問題。
審計署科研所劉力云分析說,從今年的預算執行審計結果來看,部門本級資金結余規模大、閑置浪費金額多,預算執行缺乏剛性是主要特點。
例如,“公告”中指出,在對國家發展改革委2007年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時發現,2003年,財政部撥付給發展改革委7787.64萬元資金用于某項藥品的專項儲備。發展改革委根據該項藥品的實際使用情況減少了采購量,使該項資金結余6475.47萬元(占撥付資金的83%)。截至2007年底,上述儲備資金結余仍存放在發展改革委機關的基本賬戶中閑置未用。
據了解,多數閑置資金存放于中央部門所屬單位賬戶,而審計署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的查處頻度和力度比較小,之前,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平均每2-3年清查一次。由此,這次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部門本級問題金額達293.79億元,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問題金額也高達170.7億元。
郝振平等專家分析認為,某些中央部門采取多報項目,但是中央部門多不直接下撥項目資金,而是通過所屬部門來分配項目資金。在具體資金分配時,有的中央部門又多采取一次性下達給自己所屬單位全部項目資金,造成大量項目資金沉淀于中央部門所屬單位。
除了閑置浪費問題外,結余資金比重過大是資金浪費的另一現象。
教育部中小學國家級教材審查及優秀教學成果評獎項目,在2007年初結余資金是529.54萬元,當年又獲得財政部撥款300萬元,但是當年共支出72.87萬元,結余227.13萬元,到2007年底累計結余達到756.67萬元,相當于該單位財政年度撥款額度的2.52倍。
按照有關財務預算管理規定,結余資金需要上繳財政或轉做下一年度資金,并相應從財政專戶中扣減下一年度撥付額度。但是中央部門在年初編制預算時,往往能報多就不報少,許多項目缺乏科學論證,以至于資金下撥后,卻要“為花錢發愁”。
郝振平表示,預算制定不科學,或者中央部門故意多報、虛報項目獲得財政資金所造成的資金浪費后果很嚴重。許多中央部門都清楚“本年度的錢花不完就轉到下年度了”,因此各個部門到年底都會拼命花錢,開會,由此造成的資金浪費卻無人估計。
分析近幾年的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報告,郝振平認為,審計署對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力度增加導致了中央部門財務管理體制的變化,經過多年的審計,中央部門本級財務違法違規問題大幅度減少,但是損失浪費問題又在增加。
劉力云認為,增強預算制定科學性,實行公共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是解決損失浪費問題的有效途徑。她建議增強預算的剛性約束,禁止中央部門隨意改動預算。
另外,預算應該是一個公共財政工具,各個中央部門也應該建立“預算供給制”,部門經費依據其公共服務功能制定,一旦確定不容更改。政府財政預算開支應該圍繞著社會公共服務功能,預算資金不能用于投資企業、創收增收。
圍繞著預算管理體制的轉型,國家審計監督體制也應該有所轉變,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應向效益審計轉變。同時,“全國人大應該建立一個代表人民監督部門預算執行的機構”。劉力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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