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
200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07年3月到7月對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總行及部分分支機構200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 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農業銀行近年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要求,按照服務“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要求,深入研究“面向三農”與“商業運作”的有效實現途徑,認真做好股份制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項經營工作積極向前推進。據農業銀行財務報表反映,2006年底,該行資產總額較上年底增長12.01%,貸款余額和存款余額分別比年初增加3101億元和6935億元,存款增量居國內銀行業首位;全年實現經營利潤582.64億元,比上年增長37%;銀行卡業務收入在同業中保持前列。
但審計也發現,農業銀行在經營管理中存在一些違規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
二、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基層分支機構違規經營問題較為突出。本次審計發現農業銀行違規問題243.06億元。
一是違規發放貸款。主要是一些分支機構個人消費信貸管理薄弱,辦理了大量虛假個人按揭貸款。如截至2006年底,農業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余額10.5億元中,不良貸款余額達10.26億元,不良率為97.7%。審計抽查其中2.22億元貸款發現,均為通過開假發票、虛增購買汽車價款辦理的虛假個人按揭。
二是違規辦理結算業務。其中主要問題是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違規辦理大額提現和轉賬業務等。如2006年,河北省唐山市古冶支行以運費和材料款等名義,分30筆為一戶貸款企業支取現金共9524.95萬元。
三是一些分支機構為謀取小團體或個人利益,違規辦理業務,嚴重侵害國家和銀行利益。如1999年4月,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違規設立了以企業信用評級、資產評估等為主要業務的遼寧信佳咨詢有限公司。2000至2004年,該公司將取得的1046.12萬元評信費返還給該分行,用于職工福利及獎勵。
(二)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的問題。本次審計共發現和移送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23起,涉案金額56.72億元。如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農業銀行遼寧省錦州市分行副行長鄭鳳來、黑山縣支行行長劉福德等人采用借款和虛假貼現等手段,累計挪用銀行資金31億元借給一些私人企業和個人使用;2006年7月,又私自向這些私人企業和個人發放貸款2.18億元用于歸還上述被挪用的資金。截至審計時,上述貸款尚有1.89億元逾期未收回,并欠息654萬元。
(三)經營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一是基礎管理工作不規范。農業銀行在會計核算、檔案管理等一系列基礎管理工作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亟待加以整改和糾正。二是農業銀行自辦實體存在清理不徹底、未能全面如實反映資產負債狀況等問題。三是問責制落實不力,對違規人員責任追究不到位、處理不及時。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農業銀行違規經營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移送銀監會等部門處理;對財務收支違規問題,依法做出審計處理處罰,并責成農業銀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農業銀行應通過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制約機制、完善經營管理體制,徹底解決存在的深層次制度性缺陷;同時,進一步核實資產質量的真實狀況,扎實做好股改基礎工作,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強金融職業道德及企業文化建設,增強合規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防范案件意識,健全和完善對各級行長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細化內部管理,完善內控制度,確保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四、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農業銀行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并在審計過程中按照邊審計邊整改、以整改促進工作的原則,認真做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一是全面梳理現行制度,進一步規范業務操作規程。二是加大對審計查出的重大問題的整改力度,如針對審計發現的個人消費貸款中存在大量虛假按揭等問題,農業銀行在二級分行建立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審批中心,同時加大對個人不良貸款的清收力度。三是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力度,加強崗位輪換、員工行為排查及對賬中心組建工作,并組建5支專業監督檢查隊,全面開展內控和金庫安全檢查。四是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整合各部門風險管理職能,聘請安永公司作為專業咨詢顧問,推進內部評級法建設工程,提高防范風險能力。截至目前,農業銀行已處理責任人11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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