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立法:更大的命題
然而,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轉型帶來的減稅效應并非其唯一效用,轉型本身,也絕非增值稅改革的終結。
增值稅在全世界140多個國家實行,被譽為“優良稅種”。之所以優良,是因為增值稅有三個明顯的優點:其一是全覆蓋,真正意義上的增值稅應該覆蓋到全部行業;
其二是全鏈條,不論任何行業都執行增值稅,這個鏈條是完整的,比如從開礦開始,一直到形成最終商品賣到消費者手中,這個鏈條都是不斷的,環環緊扣;
其三,是全抵扣,正是因為全鏈條,把前一個鏈條已經納過的稅收全部都抵扣掉,剩下部分才是本環節該交的稅收,增值就納稅,不增值就不納稅,多增值就多納稅,少增值就少納稅,實現稅負公平。
這三個條件,構成增值稅稅負公平的基本條件。
然而,中國的現實情況是,1400多萬增值稅納稅人,只有120多萬是一般納稅人,其余都是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中,商業的稅率是4%,工業是6%,相當于比例稅,增值稅發票不能互相抵扣。
同時,現行增值稅的范圍主要在商品領域,勞務領域仍是傳統的營業稅,這使增值稅的抵扣鏈條不完整,重復征稅問題仍舊沒有解決。
劉尚希教授分析指出,隨著工業化的推進,對第三產業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時候,解決勞務領域的重復征稅就顯得十分迫切,而增值稅抵扣鏈條不完整,會弱化企業之間、產業之間的關聯效應,不利于整個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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