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準則”指向中國企業
引人注意的是,這一聲明恰恰頒布在中國的鋁業巨頭中鋁公司入股力拓之后,這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海外投資。今年2月,中國鋁業(18.60,-0.60,-3.12%,吧)聯合美國鋁業,對力拓突然發起了141億美元的購股行動。
當時,這一投資被視為中國有意與全球資源集團展開競爭,在當前資源行業整合的浪潮中取得話語權。
尤其在澳大利亞媒體看來,把這一聲明的出臺目的,就是指向中國企業。
就在“六準則”發布后,澳大利亞當地報紙《澳大利亞人報》認為該準則的出臺“十分明智”,文章稱“中國正加快步伐在全球購買資源,這對我們提出了挑戰,資源正是我們的最大財富”。
澳大利亞方面的媒體同時披露,在中鋁入股力拓后,澳大利亞總理陸克文曾在官邸會見了必和必拓董事長安德(Donald R Argus)和CEO高瑞思(Marius Kloppers)。他們表示,希望總理和他們站在一起,力阻剛剛發生的中國公司并購案。
不過,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安德并未對此予以正面證實。他只是表示,澳大利亞政府方面對外資投資有多年的經驗,相信政府可以在審批環節做得很好。
而在4月訪華期間,面對中國神華、中海油等中國能源企業代表,陸克文也表示要繼續與中國發展強勁的經濟關系,同時也強調,“任何重大外資投資的施行需經過外商投資審核委員會考察”。
但是在國內的行業內人士看來,這些都只是官方外交辭令。他們認為,澳洲政府在2月份發布的6條指導原則中,至少有3條會制約中國國有企業和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這些規定給中國設下了相當嚴重的障礙。”
這些指導原則包括:“投資者的運營是否獨立于相關外國政府之外”;“投資項目是否有可能阻礙競爭,或導致不當集中,或導致對相關產業或行業的控制”;“投資項目是否可能影響到澳大利亞的國家安全,包括其戰略利益”。
近年以來,中國的國民經濟,以及對基礎工業大宗商品的需求飛速增長。從去年開始,中國公司在澳大利亞資源行業發起了前所未有的攻勢。
截至2006年6月的一年時間里,澳大利亞外商投資審核委員會(FIRB)批準的中國投資申請數量從206份陡然增加到437份;而在截至2007年6月的一年里,又翻倍至874份。這些數字還未包括最近的股權交易,自去年初以來,此類交易總額已達200億澳元。
而中國“國”字輩的公司,往往是被國外看作與政府關系密切的投資者,追求的可能不僅僅是普通的商業利益,從而被歸入“主權”投資者的類別。
早在去年,澳大利亞工黨奪得大選勝利尚未組閣之際,澳媒體便披露了一份中國公司在澳投資的影響的研究報告,對中國主權資金投資澳能源等領域的安全問題予以了高度關注。此后,中國公司在澳礦業的購股和收購行動,就開始成為當地媒體熱炒的重要話題。
反思投資“蜂擁”
“中國企業走出去太多,的確也容易引起外國政府的敏感,提高當地政府警覺程度,從市場行為演變為政治行為,因此目前的控制在加強。”中鋼集團總裁黃天文告訴記者。
他指出,有的企業從事的主業并不與礦業相關,也加入到了海外投資礦業的行列。而中國企業大量“走出去”,互相也會混亂競爭,經常是幾個中國企業分別去與澳洲礦主談判,也導致收購成本不斷提高。
德勤咨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顧問杜志豪(Kenneth J.DeWoskin)則指出,一些礦產資源儲量非常豐富的國家,比如說澳大利亞、加拿大、巴西和俄羅斯,他們有很多的資源,但是他們現在的經濟已經發展的不錯了,在現在資源價格和需求增長居高不下的情況下,他們就更不愿意賣出太多自然資源,特別是賣給一些外國的生產商,所以某種程度上目前已經有一些保護主義。
德勤企業財務咨詢部合伙人曹文正,更是直接潑冷水,表示中國企業不要頭腦發熱。因為在對外國營商環境、法律法規、用人制度、風俗習慣都還不太了解的情況下,對外投資是對企業綜合競爭力很大的挑戰。
“國內企業在資本規模、管理、風險控制能力、經驗方面都與積累了幾十年經驗的跨國企業有差距,如果只看人民幣升值,國內需求旺盛,而沒做好功課就跳下水,這一潭水是很渾的,游起來是很難的,淹死的機會是很高的。”
此外,德勤全球采礦業領導人邵杰瑞建言,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投資,如果能建立一種合作的伙伴關系將對投資的成功有很大的幫助。“比如日本企業就上虞在全球的投資方面建立非常好的合作伙伴關系,從而避免政策的敏感。”
據了解,同為鐵礦石進口大國,日本滲入上游的歷史比中國早幾十年。日本從上世紀60年代起,便開始向西澳提供金融支持,在當地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逐漸形成伙伴關系。目前在澳洲的24個主要鐵礦中,日本企業重點投資8家,參股16家。
而日本在海外資源投資有三個特點:第一,不是為追求盈利,而是為保證長期穩定供應。日本投資往往只占5%~10%股份,目的是通過參加董事會來了解鐵礦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這樣在價格談判的時候,日本比其他人更了解真實的成本等內部信息,另外投資也可以幫助擴大產能,避免造成供不應求價格上漲的情況。
第二,日本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避免了當地就業、勞資、土地和土著等問題。
第三,日本人往往并不投資于最大鐵礦企業,而是投資于其競爭對手。比如在澳大利亞,日本投資了原第三大的羅布河鐵礦;在巴西,日本投資了第二大的MBR鐵礦。以在賣方扶植競爭,防止形成賣方壟斷。
“每個國家都有一些并購準則,以避免外國公司的收購造成壟斷,影響國家安全,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尋求共同發展的機會,不管是股權的合作,資源的合作,聯盟不同的形式都是合作。” 曹文正告訴記者。
他認為,達到目標不一定需要控股權。往往缺乏經驗的企業,就是一門心思要買,“從并購的專業角度來說,方法總比問題多。”陳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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