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再度設立能源部
依照現階段《能源法》討論稿提出的能源監管思路,未來中國將由一個統一的能源管理機構來行使能源監管職能。這個部門或稱“能源部”,或稱“能源委員會”,但無論是何種稱呼,其一旦成立都意味著中央行政管理架構的重大改革。
多年來,中國能源行業長期處于電監會、發改委、商務部多頭監管的狀態,而名義上分管能源工作的能源局僅是一個隸屬于國家發改委的司局級單位,編制只有30人。但相對應的是,無論中石油、中石化、國家電網公司等大型能源企業,還是電監會等專門的行業機構,都是部級或副部級建制。這導致長期以來,從行政制度和管理權限上看,能源局根本就管不了這些機構或企業,也就更談不上系統協調、調配資源了。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委員會委員王維城第3次向全國兩會提交了關于組建能源部的建議。他提議,組建能源部后,可以考慮下設節約能源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專門機構。
而坊間關于成立專門能源部門的呼聲由來已久。對國外能源機構一直有著密切關注的中共中央黨校能源專家曹新就表示,西方或者中東國家普遍設置有內閣級別或相當于部委級的能源部委,中國不能長期缺位。“即便沒有《能源法》,中國也應該重建能源部了。”曹新說。
早在1980年,中國就曾成立過國家能源委員會,而后在1988年成立了能源部。雖然該部門只存在了不到4年的時間,但將石油、煤炭以及電力管理集于一身的架構,已在形式上預演了現代綜合性主管機構的雛形。
“能源部如果要成立的話,從時間進度上看也可能在《能源法》出臺之前。”上述《能源法》起草專家組成員告訴本報記者,能源部最快在明年初召開的兩會期間就可能浮出水面。但現在看來,《能源法》要想趕在明年兩會時通過人大討論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根據原定計劃,《能源法》將在今年年底前形成送審稿,報至國務院。經過修改后,按照立法程序,屆時形成的《能源法》草案要上報人大討論,再要經過“一讀”“二讀”“三讀”。其中,每一次討論至少需要3個月時間,這樣就是9個月。之后才提交人大表決,期間還要經過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的審議。
“預計最快也要到明年下半年,《能源法》制定工作才能真正定局。”該人士說。
而另一位專家則指出,成立能源部之舉牽涉甚廣,關系到龐大的機構組建、利益分配等種種問題。這些都需要足夠長的時間消化,因此中央對設立能源部肯定會三思而后行。 (記者 陳其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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