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工委公布《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對非公企業參與范圍、資質條件作出規定
昨日,國防科工委公布了《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明確非公有制經濟可參與軍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等5項具體領域。
《指南》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具體范圍包括:軍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國防基礎科研項目、軍工配套科研項目;軍品科研生產任務;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以及采取多種方式與軍工企業合作,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發展。
《指南》是今年初出臺的《關于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配套政策,還對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建設實行登記、相關信息獲取方式、參與企業資質條件與審批、參與范圍與審批和相關政策等事項作了詳細介紹。
根據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范圍不同,《指南》對參與企業應具備的資質條件作了明確規定:
非公有制企業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范圍外的科研生產活動,根據其承擔的軍品任務重要程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經有關部門審查認證,取得相應等級的保密資格認證、質量體系認證、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非公有制企業參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范圍內的科研生產活動,需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同時獲得保密資格認證、質量體系認證,并具有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記者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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