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04)年6月3日,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簡稱“9+2”)政府在廣州共同簽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框架協議》要求各方在多個領域加強合作。其中在產業與投資領域,各方承諾“加強協調,營造公平、開放和富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建立透明、便利、規范的投資促進機制。支持區域內企業間開展技術、生產、投資合作,形成優勢互補、協作配套、共同發展的產業布局,提高整個區域的產業水平。”
在《框架協議》基礎上,泛珠三角區域房地產業界抓住機遇,加強合作,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對于提升產業素質和增強整體實力,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
一、宗旨
遵照《框架協議》的要求,堅持區域協調和平等自愿思想,按照市場規律推進區域合作,在房地產投資、銷售、中介等方面營造“交流促發展,合作創共贏”局面。
二、原則
市場主導、平等自愿、互相尊重、開放公平、資源參與、優勢互補、互惠互利。
三、目標
(一)創造公平、開放的房地產市場環境,促進資本、技術、人才的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各方承諾加強信用建設,消除限制房地產開發、中介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流動的地區障礙,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建立健康、規范、公平、開放、有序的市場秩序。
(二)加強各地政府主管部門與行業協會、企業之間的協調協商,解決區域合作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逐步培育區域發展的著名品牌,增強區域的整體影響力、競爭力。
(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以市場化原則優化整合房地產業上下游產品鏈條,加快產業現代化步伐。
(五)共同促進循環經濟、可持續發展,實現房地產業增長方式的轉變。
四、合作領域
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加大合作力度,拓寬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容,落實合作措施,努力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一)資本流動與招商引資。以積極態度鼓勵資本合理流動,鼓勵企業、人才、技術合理流動、優化組合,大力消除妨礙資本流動的體制障礙和政策障礙。以積極態度促成區域內跨省區的房地產項目招商引資,積極為各地招商引資工作提供方便。
(二)房地產服務業。培育房地產服務品牌企業,加強服務產品區域流通,推廣服務規范,形成房地產服務業的統一市場,做大做強區域房地產服務業。
(三)經驗交流與技術推廣。以多種形式促進市場管理經驗、行業協會工作經驗、房地產開發經驗、物業管理經驗、培育二手房市場經驗、信用制度建設經驗、預警預報制度建設經驗的交流;以多種形式推廣先進的節能技術、節地技術、節水技術、節材技術、環保技術、營銷技術、評估技術、園景技術,等等。
(四)信息交流與科研成果共享。建立區域信息交流協作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實現資源共享。建立“泛珠三角區域房地產合作與發展論壇”網站,與各地房地產網站互聯及信息共享,成為區域合作長期的公共信息發布平臺。加強理論研究及政策研討,舉辦專題研討會或演講會,實現科研成果共享。用協作方式逐步建立區域房價指數系統和景氣指數系統,逐步建立面向區域合作服務的企業資信評價系統。
(五)專業培訓。交流專業培訓經驗、師資、教材,大力推動合作培訓、異地培訓、網絡培訓,培養專業人士,提高勞動力素質,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合作平臺
全力構筑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交流的協調平臺和企業交易洽談、互通有無的商務平臺。
(一)協調平臺:泛珠三角區域房地產合作與發展論壇(以下簡稱“論壇”)。論壇由各省區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共同主辦,各地輪流承辦,每年或兩年一屆,邀請省會城市和熱點城市、骨干企業、媒體參與,商討區域合作發展的重大事項,達成共識,協調行動。論壇的內容與形式由承辦方提出建議方案,經各方磋商議定。
(二)商務平臺:泛珠三角區域房地產業交流促進博覽會(以下簡稱“博覽會”)。博覽會由各省區政府主管部門共同指導、行業協會共同主辦,展示企業品牌,展示招商項目,輸出服務,推廣技術,介紹產品,開展商務洽談。博覽會的舉辦地、舉辦方法由承辦方提出建議方案,經各方磋商議定。
六、合作機制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區域合作中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市場主導、政府協調、行業協會組織、企業為主體的合作協調與交易互利機制。
(一)建立由各省區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負責人參加的協作會議制度,每年或兩年舉行一次會議,協商區域合作重大事項,商定舉辦論壇和博覽會的相關事宜。
(二)成立由各省區行業協會秘書長組成的秘書處,在建設廳的領導下,統籌協調推進合作事項的進展,向協作會議提交區域合作進展情況報告和建議,籌備、組織博覽會。秘書處設在承辦方,秘書長由承辦方出任。
七、雙邊、多邊合作與企業聯盟
鼓勵區域合作的各方在房地產個別或多個領域、個別或多個項目進行雙邊或多邊合作;鼓勵區域內企業組織戰略合作聯盟,形成層次豐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區域合作局面。
各方代表簽字:
福建省建設廳 福建省房地產業協會
江西省建設廳 江西省房地產業協會
湖南省建設廳 湖南省房地產業協會
廣東省建設廳 廣東省房地產業協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廣西房地產業協會
海南省建設廳 海南省房地產業協會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房地產業協會
貴州省建設廳 貴州省房地產業協會
云南省建設廳 云南省房地產業協會
簽署時間:二00五年七月二十日
簽署地點:廣東省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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